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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泛滥的假唱沦为“话筒技”
邓海建
//m.auribault.com 2016-02-26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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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CCTV15音乐频道播出了“2016星光璀璨—元宵节晚会”,当萨顶顶出场演唱《大名顶顶》时,一开口就被网友发现假唱,因为她的话筒拿反了!随后,萨顶顶很快在微博自黑:“下次再精细些。”。(2月23日人民日报海外网)

  翻转话筒,原音不减。一个不大不小的现场BUG,令网友对疑似假唱的天籁演出,吐槽成了燎原之势。有人调侃“这是体内的洪荒之力”,有人埋怨给近景的导播切换是“猪队友”,好在当事人并未急红眼,自黑要走向精细的“演技派”。

  每年春晚一过,真假唱就成为“全民大猜谜”。假唱当然有假唱的道理,比如只要对口型而省出表演的精力,比如不至于因为破音走音等闹出演唱事故,比如在直播中减轻歌手的心理负担等。越是大型公益演出,越是容易出现假唱。在这个“庞麦郎都能‘修’成刀郎”的技术年代,“录音棚歌手”越来越多,现场型歌手越来越少。你想听点儿“真声音”,一不小心就听了满场的“中国好修音”。假唱成风,甚至衍生出《对口型大作战》等调侃节目。

  玩假唱的,道理自然不缺。但对于听者来说,更多人还是“宁要真唱的不完美、不要假唱的零瑕疵”。不久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益派咨询,对185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7.1%受访者希望歌手能在所有演出节目里都真唱。如果某位歌手假唱,46.9%的受访者表示不能原谅、内心充满鄙视。可是,你鄙视你的,他假唱他的。乃至于死不改悔,转相染易。

  假唱有理吗?其实,为了打击假唱现象,我国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并于2009年出台了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在泛滥的假唱行为中,有多少是纯公益的呢?比如不少演唱节目,本身就是广告金主撑起来的商业性栏目。那么,假唱在本质上就属于精神产品,与假货性质一样,最大危害在于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歌唱表演作为文化产品,如果任由假唱成了铿锵有理的明规则,长此以往,势必是劣币驱逐良币,真正能演会唱的,反而易被淘汰、被挤兑。这样的市场,谁之幸、谁之福?因此,带有商业背景的假唱,不能仅仅从道德或艺术角度考量,需从法律层面严加整治。事实上,在国外一些地区,歌手若现场假唱,或可以欺诈罪起诉。

  当泛滥的假唱沦为“话筒技”,是不是该以“真唱运动”正本清源、以法治刚性将“南郭先生”赶下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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