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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不应游离于指导责任之外
张立迁
//m.auribault.com 2016-05-18 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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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学位论文不合格,真正核心的问题是:导师没有落实好“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规定型角色,尚未参透“第一责任人”中之“责”在何处。

  最近,各大媒体频频爆出学位论文抄袭事件,与此同时,众多高校密集发布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与导师资格动态调整“挂钩”的政策文件。更有甚者,学生学位论文不合格将取消导师资格,中山大学此次发布的新规,就是一个典型。

  在笔者看来,学位论文问题之所以广受关注,恐怕只因之前一段时期曾被过于“冷落”过。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导师曾一度游离于指导责任之外。以常理来论,学位论文是凝结着导师与研究生双方的心血、汗水的“结晶”,也是导师指导水平、研究生学术能力的最直接体现,甚至是供后来人学习赏鉴的“作品”。然而,抄袭、剽窃、篡改等学术不端事件频发,严重背离了学位论文的本义,也势必将导师制推到风口浪尖上。

  之前很长一段时期,学位论文的合格与否,多是关起门来的“自家事”。但自从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之后,学位论文“不合格”有了同行专家评议的“公论”。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影响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关系到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事关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论文抽检不合格,固然有研究生本人的问题,但导师亦难辞其咎。于是乎,导师们显示出了对学位论文的极大关切与兴趣。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一共识一直贯穿于国内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类法律法规体系中。笔者认为,若学位论文不合格,真正核心的问题是:导师没有落实好“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规定型角色,尚未参透“第一责任人”中之“责”在何处。

  从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践来看,研究生选拔、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盲审、正式答辩,整套体系环环相扣,导师有足够多的时机监管研究生科学而规范地撰写学位论文。倘若导师在这些环节上多花些心思,下足点功夫,一篇篇优秀的学位论文自然瓜熟蒂落。于导师个人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而言,各高校遴选导师环节不惜使出浑身解数,条件设定不断勇攀新高,上岗培训内容扎实丰富,甚至打破导师“铁饭碗”实施动态上岗,势必使导师群体以强大的心理动力指导好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就导师的责任使命而论,导师应忠实于导师之“资格”,通过耳提面命,以“手工生产”的方式教会研究生为人、为学的基本准则,指导他们在学术研究中“上下求索”,努力维护良好的学术生态和科研秩序。

  当然,考虑到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的长周期性、历史性、复杂性,在如何直面学位论文不合格与对导师的处置问题上,宜结合好高校自身办学特色、资源条件、培养制度等现实因素,采取多元化、柔性化、学术导向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方式。但其不变的核心是,对待学位论文要严格要求,这决不是为难导师们,而是为了帮助导师们时刻铭记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让尊重科学、崇尚真理、学术创新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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