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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杜绝不了论文抄袭
王心禾
//m.auribault.com 2016-03-2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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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同一问题的研究上,学术规范不排斥论文对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适当引用”,这被视为学术传承的一种表现。然而,李锐的学位论文从标题到摘要、从正文到致谢大面积雷同,“整段整章一字不动的照搬”,且没有一条引注注明来自朱笑笑的学位论文,远远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畴,已然是赤裸裸的抄袭。这篇论文如何能堂而皇之通过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审查和答辩,让人费解,令人不平。

  此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提到“查重”工具。以高校目前普遍使用的“知网查重”工具为例,“连续的字数相同不能超过13个字”,并对本科、硕士、博士论文的重复率设置不同要求。“查重”的推广很大程度上的确可以防止学生照抄照搬,促使学生动脑筋修改论文,规范论文引注。李锐的这篇论文如用“查重”过滤,指定是过不了的,2008年未大规模普及“查重”,或许是该论文成为漏网之鱼的一个因素。

  但“查重”工具并不是杜绝论文抄袭的万能膏药。有网友直言,即便有“查重”,也有失灵的很大可能。这种“可能”对有猫腻的懒学生来说算“好事”吧,但对靠自己努力钻研写出论文拿学位的同学来说则不公平,对于学位论文要求的“原创”则是毁灭性的打击。每篇学位论文正文前都有“原创性声明”。这份声明的存在,表明了作者对学术创新的贡献。论文抄袭蒙羞的不仅是高校授予的学位,还有整个高校教育水准。

  因此,除了高校对“查重”工具更严格的应用外,严惩相关责任体更为根本。抄袭事件第一责任人是学生本人。正如声明所言,李锐要为非原创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李锐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还是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另外,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存在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已经获得学位人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撤销其学位及是否取消相应资格。已做出撤销学位及取消研究生毕业资格决定的,由其所在的培养单位将处理决定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归入其个人档案,同时收回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学生抄袭,导师难辞其咎,但导师之过并非没有为学生“查重”。有学生签字的原创性声明,况且存在着师生关系,会让导师对学生抱有信任感。正常的情况下,考虑到学生感受,导师也做不到再三与学生确认是否存在抄袭。但学生论文抄袭,导师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师生关系建立之初,学术规范的树立和强调应贯穿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的始终,尤其是研究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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