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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指望用仲裁结果逼中国就范
朱锋
//m.auribault.com 2016-05-19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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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仲裁案的实体审理已经结束,海牙常设国际仲裁庭(PCA)的裁决也即将出炉。从仲裁庭的审理进程来看,裁决结果很可能对中国不利。五位国际仲裁法官不仅“想管”、还想“管很多”,在判决上出现狭隘、简单的法律“技术主义”立场基本是可以肯定的。然而,不管仲裁结果如何,如果有人认为仲裁结果将会实质性地改变南海局势、迫使中国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做出让步,那一定是大错特错了。

 南海仲裁案是对国际海洋法制裁机制的重大挑战

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法律上的“圈套”。由于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已经宣布在海洋领土纠纷和海洋划界、及历史性权利等问题上的争议不接受国际司法干预,马尼拉聘请的美国律师事务所把菲律宾争夺海洋领土归属和海洋权益划分的诉讼请求,包装成《公约》条款在南海争议中的澄清和确认问题。即便如此,菲律宾政府仍然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没有实质性地履行和穷尽《宣言》所载明的对话和磋商的原则,人为地恶化了中菲两国关系,也推高了两国在南海原本简单的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

  菲律宾将南海争议提起国际司法诉讼,颇有心计地利用了三个有利因素。一是阵容强大、堪称豪华的国际律师和知名海洋法专家团队。二是让菲律宾充当“弱者”来博得同情和支持。三是随着中国崛起,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出于“制衡中国”的战略目的而让菲律宾得到了大国权力对抗、小国“有缝可钻”的权力资源。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结果很可能明显“偏袒”菲律宾。即将出台的仲裁决定,很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裁决中国的南海九段线和相应的“历史性权利”诉求缺乏国际海洋法依据,而不是简单地判定南海九段线“不合法”。这相当于表明仲裁庭完全无视中国南海主权与权益主张的历史来源。

  其次,裁决中国在南海实占岛礁的海洋法属性。裁定要么只有500米安全区、要么只有12海里领海,无法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对于客观上是符合《公约》121条规定、具有完整的“岛”的海洋法特征、可以划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太平岛似乎难以做出裁决。

  第三,如果仲裁庭不就黄岩岛的海洋法属性做出符合事实的判决,很可能将美济礁和仁爱礁定为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的海地地区,中国在美济礁的岛礁建设和对仁爱礁的主权要求将属“非法”。

  最后,裁决中国在争端解决之前,应该停止拦截和驱赶菲律宾在南沙群岛水域的捕鱼和执法行动,包括中国应该停止在黄岩岛海域阻止菲渔民享有专属经济区的行动。

  如果裁决果真如此,这一国际司法裁决将深化国际海洋法原则与其是否能有效适用的矛盾,并将加剧国际海洋法在全球司法实践的冲突性。其结果,要么是海洋法的国际司法实践需要更新进步,要么是《公约》的法律体系急需补充、修订和发展。否则,中菲南海诉讼案就将成为199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最大的败笔。

  如果仲裁庭要触碰九段线,仲裁判决中的“历史事实”与“法律依据”如何相互适应和相互协调,是此次南海仲裁案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国际海洋法仲裁机制面临的重大挑战。仲裁庭的审议若从头到尾漠视历史依据和历史事实,只从国际海洋法原则中就事论事,本身就是在重大问题上简单的“照本宣科”。

  中国虽然坚持南海九段线的划设,但从来没有正式澄清过九段线的法律性质。仲裁庭如果基于九段线的模糊性判决九段线及相关的“历史性权利”不符合《公约》原则,则是典型的“张冠李戴”。

法律战、舆论战、还是外交战?

  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裁决还没有最终出台,但围绕着可能的裁决结果及其争议,一些国家为争夺影响力而进行的舆论战、外交战和法律战却已鸣锣开战。

  菲律宾阿基诺政府为了达到“博眼球”的目的,在过去两年频频口出妄言,不惜扭曲和夸大事实。另外,菲律宾大肆加强美菲军事同盟、拉美国深度干预南海争议的做法,更是践踏了中国和东盟冷战后在“睦邻友好、平等互利”基础上形成的战略伙伴关系。菲律宾政府一边将争议问题“司法化”、另一边却将中菲关系“冲突化”的做法,只会加剧南海局势的紧张,与国际司法介入的本意更是背道而驰。

  今天的南海仲裁案,既是法律战、舆论战,更是一场艰巨的外交战。无论中外,很少有人相信,仲裁庭的一纸仲裁能改变南海主权争议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西方媒体和人士动不动以中国应该有的“大国责任”和国际规则的“神圣性”要挟中国就范,并不能真正令人信服。

  遵从国际规则固然是中国崛起的战略利益,但如果人为忽视南海主权争议的复杂性和历史性、简单和片面地“捍卫”国际海洋法原则的仲裁决定,中国为什么必须认可和接受呢?1982年尼加拉瓜诉美国的案例中,美国同样不也是最终不接受国际法院判决的吗?2011年,澳大利亚诉日本的南极捕鲸案中,日本坚持“科研捕鲸”的说法不也是最终败诉了吗?但日本政府接受国际法庭的判决了吗?

  法律永远是调节国家间利益关系的工具,法律工具的使用,最终需要有合作性的外交与政治关系的配合与支持才能有效施行。如果不顾中国利益诉求的合理性,一味要求中国接受国际仲裁裁决,似乎国际法的大棒是万能的,这种想法并不符合国际关系的内在逻辑。将南海仲裁案利用成牵制中国南海维权的外交和政治攻势,力图迫使中国放弃岛礁建设和合理的维权行动,这本身就已经大大超出了南海争议司法化的初衷。

  近来有传闻,海牙仲裁庭正在认真审议台湾所提出的太平岛是“岛”相关事实依据。我们欢迎五位仲裁法官这一严肃、审慎的举动,更期待仲裁案的最终裁决能秉持公平、均衡的司法立场。即便如此,南海争议的国际司法介入可能因为南海仲裁案而刚刚起步,对此,中国一定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南海主权争议毕竟只是中国整体周边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南海的维权和维稳必须符合、更需要配合中国可持续崛起的整体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在南海问题上,我们争什么决定了我们的对手是什么。南海仲裁案应有助于我们理性、准确和长远地审视和追求我们的南海战略。(作者是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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