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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猴子险”要收得合法依规
侯坤
//m.auribault.com 2016-12-14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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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子固然有危险,但预防猴子伤害的保险却不能任性。作为5A级国家风景区,收费规范是基本准则,原本为游客利益着想的保险,理应依法依规来提供

  近日,沈阳一位游客告诉记者,12月5日,他和另外20余名游客在四川峨眉山风景区游玩时,被车上导游分别收取了15元的“猴子险”,并没有取得保险单(12 月13日《成都商报》)。

  游客在外出旅游中购买保险,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猴子险”这种“新奇”险种,倒还是第一次听说。何为“猴子险”?“猴子险”是不是应自愿购买?“猴子险”的保险单据在哪儿?对于这个让人一脸迷茫的险种,有诸多疑问亟待化解。

  首先,“猴子险”的名称不规范,引发游客质疑。目前保险机构推出的众多合法险种中没有“猴子险”这一款。事后导游及景区回复称,游客支付的15元保险费当中,有10元是索道保险,另外5元所谓的“猴子险”,其实是游客旅游意外伤害险。这番解释是否属实,暂且不论,但如果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在入园购票时都能对游客讲明情况,让游客明明白白地购买旅游保险,或许就不会引发争议了。

  其次,购买“猴子险”应由游客自愿,而实际购买时却带有不得已的嫌疑。“猴子险”即旅游意外伤害险是游览景区必须要购买的吗?景区游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险的性质,依照保险法第2条的规定,此类保险的购买应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由游客自愿选择购买。峨眉山景区也回复称,“猴子险”属于游客自愿购买。然而,事件中游客们在被要求购买“猴子险”时,导游似乎并未详细征询游客意愿,而是有强行收取的嫌疑,违反了旅游意外伤害险自愿购买的原则。如果导游能如实告知游客自愿购买的选择权利,“猴子险”本应是完善旅游保障服务的有益项目,岂会遭受如此非议?

  第三,“猴子险”的保险单据处置不规范。既然是游客自愿购买的个人意外伤害险,那么,其保险单据理应交给游客本人,作为凭证收据或便于日后理赔使用。而在此次事件中,导游未将相关保险单据交付游客,更增加了游客的疑惑和不满,甚至怀疑是不是导游在虚构保险敛财。

  近年来,一些景区猴子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大概也是景区推行“猴子险”的一个原因。猴子固然有危险,但预防猴子伤害的保险却不能任性。作为5A级国家景区,收费规范是基本准则,原本为游客利益着想的保险,理应依法依规来提供,让游客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这不仅是对峨眉山风景区的要求,也是对其他风景区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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