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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押金”岂能成为监管盲区?
吕海峰
//m.auribault.com 2016-06-12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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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怡养爱晚(北京)养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光,卷走千余名老人上亿元养老钱跑路,而这些钱是老人以会员投资的形式交给养老院的。北京青年报记者随即对北京的养老市场展开调查,发现主要服务于高端人群的高档养老院的“吸金”方式多种多样。但这样的养老院虽然存在着收取高额押金现象,但用途却并没有任何规定和监管。(6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按理说,养老院的“高额押金”,本身应不应该收取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但既然已经收取了,那么,如何管理和保障好这批资金的使用,自然就更加至关重要。然而,正如本次新闻所报道的案例,一些养老机构的押金却因为处于监管的盲区,最后,竟被演变成为了个别不法之徒的“吸金法宝”,导致部分老人利益受损,从而使这些老人面临着血本无归、老无所依的危险境地。

  如今的许多养老院入住时需要交纳高额的“押金”,尽管他们通常会打着“医疗保证金”“应急保证金”“会员费”等名义,但仍然无法掩盖其非法集资的违法本质。尤其是,很多养老院还会拿着这些押金去投资赚钱。当然,假如要是赚了也倒无所谓,但一旦亏了本儿,这些老人们可就跟着倒霉了。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养老机构都需要公示收费依据,并且遵循国家和地方标准收取费用,以实际满足养老需要。”而这些高额押金既没有收费依据,更没有进行公示。显然,这些养老机构的高额押金收费,究其本质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令人遗憾的是,监管部门对这样的违法行为竟然听之任之,从而导致了携款跑路事件的发生。

  所以,养老院收取的“押金”,绝对不能成为监管的盲区。一方面,到底该收取多少押金,需要有关部门加以监管,不能任由养老院漫天要价;另一方面,合理收取的押金,也需要我们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老人们的养老钱能够“高枕无忧”,从而让他们能够真正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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