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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收费不能在“不明不白”中落幕
曙明
//m.auribault.com 2016-05-27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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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正式取消50元收费,这一政策只持续了20天即告夭折。5月24日,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接受采访透露,“草原天路”20天共售出15578张门票,总收入额为756850元,此款项已存入县财政局专款账户,将全部用于“草原天路”的维护建设与管理。

  “草原天路”收费的消息一经发布,即引来社会各界质疑,本报为此连续刊发三篇评论和一篇重头报道。张北县以及河北省有关部门则通过媒体作出解释,称收费“合法合规不越权”,部分学者也持此观点。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张北县突然宣布停止收费,出乎部分人的意料,包括我。

  对于停止收费,社会多给予正面评价。的确,和那些明显做错了还死扛着不改的地方相比,张北县回应社会关切停止收费,值得赞赏。不过,作为收费的质疑者之一,我除了欣慰,也有不安:如果收费没有问题,而是真的有利于保护生态,停止收费只是当地在舆论重压下作出的无奈选择,那么,我的质疑算不算“好心办了坏事”?

  收费,打的牌是“保护生态、加强管理”;停止收费,说的是“回应社会关切,方便游客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旅游”。对一些地方、部门来说,无论怎么做,都可以找到充足理由。这是又一个让我不安之处。

  “草原天路”“绕开”公路法收费,合法吗?河北省物价部门将景区定价权“下放”给张北县,有法律依据吗?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对此未作说明,而随着停止收费,它们可能也将不再被人提及。我们来看看,如果这一事件就这样“不明不白”结束,会有哪些不利后果?

  首先是公民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而无从救济。如果收费合法合规,20天内收的75万元,就没有问题;那一时段去的游客,只能怨自己“去的不是时候”。然而,如果收费在实体和程序上经不起法律推敲,那么,收费就是在非法状态下进行的。对游客来说,他们交了不该交的钱;对当地来说,这是一笔不当得利。此时,这75万多元的“归宿”,就不是存入县财政局专款账户,而是返还给游客。

  其次,“不明不白”难以阻止其他地方收费的冲动。这样一条路,能收费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收就是了;如果收费站不住脚,其他有收费冲动的地方,也尽早断了念想。唯独这样“不明不白”,让人无所适从。

  “停止收费,相当于承认错误了。人家要点面子不明确表态,可以理解”,这种想法有一定代表性,而追问是非反而有鞭打快牛之嫌。但是,是非分明是法治特色,是非不分则是法治的大敌。20天收费到底合不合法?75万该进当地财政账户吗?如果这结论仍没人做,我挺期待有交了费的游客为此打个官司,让法院作个裁断。别以为我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我担心,是非不分的事儿多了,人们慢慢也就懒得问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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