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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教训为何在受损车上重演?
舒圣祥
//m.auribault.com 2016-03-0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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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万元买大切诺基。”今年1月19日,青岛举办的一场车辆拍卖会再次将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带入公众视线,拍卖会所拍车辆正是爆炸事故中受损的部分Jeep车。短短数小时,约150辆Jeep大切诺基和牧马人全部被拍走。拍卖过后,这些受损车辆已流入市场。近日,一批Jeep指南者、大切诺基车辆在天津市京门大道中电物流仓库低价公开售卖。销售商通过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方式将受损车“洗白”。(2月29日《新京报》)

  因为低于新车售价数十万元,对于车企、保险公司、买家、卖家等各个环节,这批受损车辆无疑都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要在外表上将这批车辆修旧如新是很简单的,但是谁也不知道车辆内部已经受了怎样的损坏,在马路上行驶时带来的危害,无论对己对人都很可能是致命性的。所以,这样的车辆只能被强制报废,而不能任由其流入市场。

  市场上总有那种贪利益不怕查的卖家,也总有那种贪便宜不怕死的买家;更可怕的是,流入市场的受损车经过多次倒手之后,真正的买家也许根本不知道它的来源。所以,爆炸事故受损车能在市场上卖得掉,一点都不稀奇;稀奇的是,为何这些车仍能获得“洗白”的机会,通过拍卖等途径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流通?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教训已经足够惨痛了,难道还要让这些受损车辆“代表”此次事故,继续去危害社会?

  爆炸事故受损车每多流出一辆,遗留社会的潜在隐患就多一分,谁也不知道哪一天在哪条路上,就会不幸地路遇这些车。不让受损车辆流入市场,不能只是相关企业的自觉行动,它必须纳入统一的行政监管之下。试问,这些车辆流入市场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事实上,类似教训我们早就有过。2008年毒奶粉事件后,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之所以在两三年后再次流入市场,就是因为监管的不力。

  当年毒奶粉事件后,销售终端只见召回公告,企业库房只见封存报道,却鲜有销毁毒奶粉的公开信息。在生产与销售的中间环节,在未被严格监管的各个领域,大量有毒奶源被私下隐藏和买卖;加之运动执法讲求速战速决,只要时间的魔手稍微唤醒遗忘,一个治乱循环就重复上演。毒奶粉事件发生几年后,新闻中还会不时传来毒奶粉死灰复燃的消息;真的不希望,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几年后,再不断传出余祸未了的新闻。

  毒奶粉事件的教训在爆炸事故受损车上重演,令人遗憾更值得警醒。从市场上追回每一辆已经售出的爆炸事故受损车,事不宜迟;从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中完善问题产品统一销毁机制,事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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