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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不提倡”让人悲哀
斯传
//m.auribault.com 2016-02-06 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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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的一个正能量事件,给这位交警同志一回复,感觉立马像是吃了苍蝇。看来,这事儿要不是闹到了社交平台上,成了社会热门新闻,交警部门还真有可能照罚不误,至少也要当事司机事后想办法自证清白,主动去交警部门申诉。如今,这些举证手续当然都会免了,可是,给救护车让行哪有可能次次上新闻呢?这次没罚到的款,下回呢?

  根据相关道路法规,给救护车让行是司机的基本义务,不让行是要挨罚的,为让行而违章则是免罚的。所以,这件事儿在法律上既无空白,更无障碍。“不提倡闯红灯”的交警答复,貌似善意、貌似中庸,实则鼓励大家基于私利去自由考量,可以让也可以不让——结果当然是不让。一件必须做的事情,一个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旦容许自由选择,怎么可能有执行力?

  给救护车让行,应该是无条件的。确保自身安全之类,其实只是无用的废话,谁也不会为让行开到河沟里去;放眼现实,主要矛盾不是大家都疯狂地不计自身安全地让行,而是能让都不让,生怕闯个红灯轧下黄线之类会给自身带来麻烦。所以,交警部门所要做的,不是“不提倡闯红灯”让行,相反,应该鼓励车主闯红灯以让行,并且主动为车主消除后顾之忧。

  为救护车让行不惜违章,这应该是基本的共识和社会的常态,成为“新闻”已经很悲哀,被交警“不提倡”就更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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