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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合理收费更快退出历史舞台
谢慧敏
//m.auribault.com 2016-01-25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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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发改委近日决定,从2月1日起暂停征收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暂停征收后,各类供水价格相应降低,预计每年将减轻用户负担约1.2亿元。

  在全国许多地方不断传来“水价上调”消息的大环境下,这则新闻让人欣慰。对一个地方财政收入过千亿的大城市而言,每年1.2亿元不算多。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今天,这种做法体现了政府体恤民生的意识,显然更能赢得百姓的口碑。“附加费”现象源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以“红头文件”方式额外收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然后补充作为公共设施投入。在地方财力有限的年代,这些“附加费”曾有效地弥补了公共设施的大宗投入不足,实现公共资源更加有序、有效的配置。不过随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启动,过多、过滥且缺乏透明的“附加费”,已成为价格改革的梗阻。以电价为例,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这些不菲的“附加费”,加大了民生负担,也容易引发公众质疑,有必要及时清理、规范。

  以减税清费增进民生福祉,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一直力推的大事。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也不断亮出减免的成绩单。比如,从2013年新一届政府履职以来,中央层面已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1000亿元。在地方层面,仅2015年,我省就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预计为企业减负46.2亿元。

  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武汉走出的这一步值得点赞。但现实也催人思考,到底还有多少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取消?政府在为企业和公众减负方面,还有多长的路要走?以何种方式和力度推动改革,才能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期待在未来,行政性收费减免能扩大项目和覆盖面,同时让那些已过时、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尽快退出历史舞台。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能进一步厘清政府的权责界限,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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