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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海:流量季度包进步幅度不大
//m.auribault.com2014-01-10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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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月手机上网流量用不完,这个月却又不够,这种情况在手机上网用户中并不少见。近日,曾备受争议的手机上网流量月清“霸王条款”在上海率先被打破,上海三大运营商自1月计费周期起全部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1月9日《新京报》)。

    去年,手机上网流量“按月计算、过期作废”曾被指不合理,甚至闹上了法庭。上海电信运营商制定以季度为计费周期的流量套餐,进步不大,甚至给人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感觉。比如资费为每季度30元、包含300M流量的套餐,这个季度没有用完,过期仍然会作废。

    无论是手机流量月度包还是季度包,说来说去都是要“包”的,要“包”就不能自动顺延,只能过期作废,吃亏的总是消费者。事实上,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月度包,也不是过期作废周期较长的季度包,而是想让套餐中没用完的流量,能顺延到下个月或下季度继续用。这是有理由的。消费者花钱包流量,用不完的流量应该是消费者自己的,凭什么月底或季度末,要被电信运营商清零?

    用不完的流量被过期作废,是一种利用强势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手机流量季度包仍逃脱不了这个嫌疑。如果真想方便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手机流量,完全可将手机流量清零制改成累积制。这才是得民心之举。从技术层面考量,运营商实现多余流量的转移、累积,应该不是难事。至少,当某月或某季度流量超标时,应允许消费者使用以前多余的流量进行填补。手机流量累积制不仅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更会刺激移动互联网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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