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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突然还钱的启示意义
符向军
//m.auribault.com 2016-09-27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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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下午6时35分,穆牧没有下班,正带着执行干警一行三人,准备对老赖王某进行拘传。可最后,王某不但没被拘,还心甘情愿当场先还了欠款2.2万元,剩余的也达成了还款协议,这是为啥?(9月26日《郑州晚报》)

  “老赖”王某身患疾病,看守所不予收押,无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这让法院遭遇“执行难”,陷入无计可施的窘境,这种情况下“老赖”不予还款似乎也拿他没有办法,但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放弃,而是通过耐心做工作,化解了“老赖”与申请执行人马某之间的“恩怨”,终因“法官太让我感动了”,让“老赖”心甘情愿当场还款2.2万元,并对余欠款5万余元达成还款协议。

  因马某多次电话催款,导致王某的儿子因为害怕辍学在家,不愿意与人沟通。王某家人因此结怨在心,就一直拖着不予给付欠款。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一特殊案情,认为解决此类案件的最好办法是先化解双方恩怨,就从攻心入手,最终化开王某“心结”,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使一起执行无望的案件峰回路转,并圆满解决,其中包含着生动的现实启示意义。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最高法院到全社会,都不断掀起惩戒打击“老赖”的强制执行风潮,吹响了“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冲锋号角,“老赖”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这对“老赖”产生了极大的威慑震动效应,也不断取得较好执行成效,社会为之瞩目。但针对王某这种身患疾病,无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情况,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难以开展,对“老赖”的惩戒效应势必也要打折扣。就此而言,就要因案施策,因人制宜,及时转变执行工作思路,寻求化解突破之道。

  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其实是一门“艺术”活,既要始终保持惩戒打击“老赖”的强硬态势,又要善于从“软”处着手,从细微处化解,不断转换执行思路、方式,吃透案情,强化宣传,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让“老赖”从内心深处真正意识到过错并积极主动履行债务,做到执行工作刚柔兼济、手段多样,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执行效果。

  司法实践中,“老赖”并非都是冥顽不灵、无可救药,也有各种苦衷和“心结”,要区别对待,多措并举,不能仅仅依赖打击“老赖”的高压惩戒手段,强制执行无果后就无计可施,简单“终本”,最终有损的是债权人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不利于“执行难”的顺利化解。

  “双方当事人其实也都是普通群众。老赖虽然可恨,但也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正是这样“接地气”的朴素想法,正是没有把“老赖”看死,坚持群众工作路线,了解当事人内心想法,化解当事人心中“疙瘩”,让双方当事人都觉得“法官就像朋友一样说话”,让“老赖”深为感动,进而有效促使一起遭遇执行“肠梗阻”,看似执行不下去的“僵尸”案件峰回路转、起死回生,让拖欠两年的钱一朝偿还,也让“案结事了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带走执行法官“所有的辛苦……”。这对“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无疑有不少正面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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