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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昀:加快考试立法打破替考利益链
//m.auribault.com2014-06-19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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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法,统一规范相关惩罚办法,采取“作弊入刑”等方式来提高考试违法的成本。

    媒体曝光河南杞县替考事件后,当地随即采取行动,两名被替考学生的家长、涉事监考老师和主考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接受调查。另据河南省招办通报,已查实普通高考替考127人。

    高考替考时有耳闻,但相关报道仍让人触目惊心。高考是一个系统性运作机制,涉及诸多监督环节,一个人成功进入考场代人完成考试,肯定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替考也不可能是“屌丝的游戏”,一旦揪出替考者,其背后往往有相应“金主”(家长)、组织者、监考人员以及掌握相关权力的官员在为其撑腰。

    遏制高考替考现象,必须打破上述利益共同体,使其无法勾结成为一条黑色利益链。办法之一是降低高考的重要性。如果高考分数只是大学招生的一项指标,而不是“一考定终身”,试图在考试中做手脚的人,就会相应减少。不过显然,这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所谓“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个办法是借助技术手段,把好考试验证关口。可是我们看到,杞县的高考考场都已经采用了指纹验证,不可谓不严格,却因内部失守,高科技沦为虚设。

    可见,要遏制替考现象,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以身试法。

    对替考等考试违规行为,目前存在“无法可依”、处罚过轻等弊端。按照相关办法,找人替考,考生面临的处罚是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最多停考3年;替考者如果是在校大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至于对中介人员、监考人员或充当替考者“保护伞”的官员,要么没有明文规定,要么是参照相关法规或党纪进行处理。这不仅让相关人员心怀侥幸,也没有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法,统一规范相关惩罚办法,采取“作弊入刑”等方式来提高考试违法的成本。试想,若是有法律规定,找人替考将永久取消高考权利,考生及其家长恐怕再也不敢视替考如儿戏。如果替考者将被开除学籍,再处以若干年有期徒刑,想必他不会再为赚钱而冒那么大的风险。还有,一旦监考人员、官员参与作弊行为,不仅被开除公职,还将面临牢狱之灾,这些人还敢铤而走险吗?这表明,只要形成足够震慑力,相关人员自然难以“拧成一股绳”。

    杞县替考事件中,有涉案人员称,自己做替考业务3年,“一点事都没有”。正是考试法规、制度的缺失,给了相关参与人员破坏考试规则、牟取不当利益的空间和底气。因此,遏制高考替考现象,必须加快考试立法,从提高考试违法成本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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