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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提前退休不是“到了年龄就到站”
王钟的
//m.auribault.com 2016-04-11 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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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在湖南一些地方,一些年满50岁(或50岁以上)的基层领导干部递交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一些多年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甚至催着组织部门尽快办完手续,“一天也不想耽搁”。与当下国家正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相对照,公务员提前退休的现象引发了舆论热议。

  首先要指出,公务员提前退休并非无法可依。《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者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公务员,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经任免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各地实施公务员提前退休,依据的正是这条法文。然而,“可以”不同于“应该”“必须”,再加上国家层面对提前退休缺乏细则规定,各地在实施提前退休时出现了一些“土办法”。

  各地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理由经常是给年轻干部晋升的空间。在一定时期,这项理由有其现实意义,对稳定公务员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官员该不该继续工作,能不能升迁,根本就跟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味强调让年轻干部担任重要岗位的职务,可能会让一批有经验、有工作热情的干部失去进取心。

  要让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制度继续生存下去,并赢得人民群众眼中的“合法性”,就要让提前退休回归其最基本目的——以健康和人道为标准确定需要提前退休的岗位。除此之外,年龄既不是解决复杂的人事关系的准则,也不是躲避冗官、冗员的办法。其实,无论是近60岁的县委书记,还是30多岁的市长,都属于官员年龄的正常状态。不再沿用“到了年龄就到站”的做法,政治生态才能变得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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