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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四风暗道”顶风存在
刘永科
//m.auribault.com 2015-11-17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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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纪委官网近日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专栏。11月15日,栏目剖析一正处级干部张某某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张某某系A市某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张某某原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2013年9月,全市开展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张某某搬到隔壁一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原办公室虽然挂有“阅览室”牌子,但没有真正作为“阅览室”向职工开放。(1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根据去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其中省级机关处级正职为18平方米,市级机关处级正职为24平方米。对比之下,这位张局长的办公室面积最多就是24平方米,断断达不到90余平方米。90平方米,相当于中套住房的面积,很多老百姓的住房也不过如此。局长办公室达90平方米,这不是奢侈腐化是什么?在清退办公用房的大背景下,在原来90平方米的基础上,还要加上现在合规的办公室,面积达100多平方米。什么叫变本加厉?这恐怕就是最生动的注脚。

  应当说,在反四风的背景下,奢侈腐化之风有所收敛,但暗通款曲的现象仍然存在。要改变这股陋习,一方面仍要加大整改力度,对办公用房的清理要更彻底些,不能任由本单位清退了事,而应当对多余出来的办公用房及时收回清理,不给修暗道弄虚作假留下余地。其次,对多吃多占不肯收手者,要制订更严厉和硬气的制度,除了处罚,未来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只有监督的力度加码了,处罚和领导干部的前途联系起来了,才会触动痛点,以期真正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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