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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有力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5-25 来源: 中工网—《劳动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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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西安市临潼区总工会召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提高各基层工会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工资分配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在要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新型劳资关系、实现劳资双赢的需要。也是广大工薪阶层的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实体现。

  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其实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薪酬问题上寻找并建立利益均衡点,化解分歧、求同存异、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这些年,不少地方都不断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从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学者、律师及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这些人不仅懂法懂行、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员工生活状况,而且精明能干、能言善辩,为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另外,一些地区还抓紧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等,这些做法值得推崇和借鉴。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进程中,一方面,我们期待工资集体协商能借助更高层面的法律来推进,另一方面,相关行政部门和工会也需要继续“啃硬骨头”,拿出实招,避免重签约、轻履行现象。

  总之,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要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必须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增强一线职工在劳资谈判中的维权力量,让职工能够真正与企业代表在力量上抗衡、在地位上平等,使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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