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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年终讨薪”怪圈不妨借鉴“国库统发”
周洪庆
//m.auribault.com 2015-12-28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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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借鉴“国库统发”方式。发改、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之前,要求建筑企业将建筑工人工资预算资金缴入财政专户,每月由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建筑工人工资单,由财政部门从专户中统发给建筑工人。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河南省高级法院今年末仅半个月时间就受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6000余件,涉案金额3.14亿元。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12月27日新华网)

  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来已久。2003年10月,时任总理温家宝曾经亲自为农妇熊德明的丈夫李建明讨薪,引发了全国性的“讨薪风暴”。然而,12年过去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严重存在,此疾可谓顽痼。

  此痼疾病因非常复杂,有建筑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建筑企业背后的问题。前者主要是建筑企业故意克扣农民工工资或者把应付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后者主要是业主(政府部门、开发商)超财力办事,抑或有业主相关人员故意卡建筑企业(意欲从中牟利,建筑企业不肯“进贡”)。而有关部门或迫于命令、压力,或缘于人情世故,没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甚至互相推诿。

  为了医治农民工“年终讨薪”痼疾,一些专家各自开出了“处方”。其一,政府部门必须拆掉相互推诿的“弹簧门”,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重拳出击,为农民工办实事;其二,应当提高违法成本、违法风险;其三,应当借鉴“信用卡”经验,建立黑名单制度。笔者认为,这些“处方”行之有效,但均非特效“良方”。

  各位还记得许多年前,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拖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事件吗?当时,该事件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从而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由国库统发,根本上解决了地方政府部门拖欠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问题。

  笔者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以借鉴“国库统发”方式。发改、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建筑规划等审批之前,要求建筑企业将建筑工人工资预算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如果政府拨款项目应当直接拨入财政专户),每月由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建筑工人工资单,由财政部门从专户中统发给建筑工人。这才是医治农民工“年终讨薪”痼疾的特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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