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中工时评-正文
中工时评:如何才能有效减少“短命建筑”?
赵剑影
//m.auribault.com 2016-01-22 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更多

  据媒体报道,2015年12月9日曝出的尚未完工的天津水岸银座超高商业楼盘的拆除计划,刷新了“中国第一拆”。此前1个月,从未投入使用的118米高的环球西安中心金花办公大楼被爆破拆除。这些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被拆除的“短命建筑”,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更是反映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从全国范围内看,这种“短命建筑”并不鲜见。云南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在建成3年后,花费3亿元拆除;建设投入约8亿元、曾是亚洲最大室内足球场的沈阳绿岛足球场,在使用不到10年后因“使用率不高”被爆破拆除……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如果按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计算,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达4600亿元。

  实际上,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100年。但这些短命建筑有很多不要说上百年,有的仅存在几年就被推倒重建了。这些“短命建筑”变成上千万吨的建筑垃圾长期占用有限的垃圾填埋场,不仅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也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危害。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过早拆除将增加建筑垃圾约4亿吨,约占年产垃圾总量的40%,同时为我国每年增加约10%的碳排放量。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筑资源也不容无限度、无节制地挥霍。

  有关部门对2001年至2010年公开报道的54处过早拆除建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不合理拆除的竟高达90%。不合理拆除中,因商业利益、形象政绩等原因严重不合理拆除的占55%。的确,在城市化建设的初级阶段,“大拆大建”对于建筑寿命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很多城市发展仍没有遵循其规律。而是在决策时,先拿定一个主意,过了十年二十年,又有了另外的主意。一些项目的决策下得匆忙、目标太短视。很多建筑“来去匆匆”,都是行政权力过度干预的结果。

  规划建设上的随意性造成了建筑的短命。除了规划的不合理,还夹杂着一些地方政府自身政绩的考虑。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地方经济比较困难,就想通过大拆大建来提高自己GDP的增长速度。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的冲动比较强烈,不顾建筑的年限,随意拆除。随着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拆迁置换带来的土地收入,更是助推了“短命建筑”的出现。拆建折腾背后,追求面子工程、依赖城建创造政绩的心态难辞其咎。

  我国有5000年的历史,却少有百年建筑。相关资料显示,我国新建建筑量居世界首位,每年新建的20亿平方米建筑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和钢筋,但是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年~30年,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去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要坚持集约发展,要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这就要求必须跳出“破坏式发展”的怪圈,树立“百年建筑”的基本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这要求我们在做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时必须讲求科学,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民生和环境的需要。对现存建筑,要认真严肃地从资源节约方面整体考虑,而不能为了政绩说拆就拆。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