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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改革开放,创造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展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行动之年,我们将把改革开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上迈出更大步伐。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农牧区改革力度,完善耕地、草原、林地等承包经营制度,规范推进流转。继续完善水利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探索分类监管模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努力消除各种壁垒,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居民水电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把企业、市场和社会能办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能下放到市州县的事权下放到市州县,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两年内再取消和下放三分之一的审批事项。推动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支持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加快电子化集中审批、一站式阳光办公,推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全部进场交易。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启动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
(三)深化社会事业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培育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新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支持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四)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群众工作和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和模式向农村拓展,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成全省村和社区自治组织换届工作。深化“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化、规范化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筑“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推进和谐寺院建设,促进法制教育和公共服务进寺院,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团结稳定大局。深化“双拥”共建,加强国防教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强制性标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按照“五通”要求,建立与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平台,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人文交流、先进制造、现代农牧业、资源能源等领域开辟合作新局面,努力把我省打造成新丝绸之路的战略基地和重要支点。利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营造的有利周边环境,加快推进全方位区域经济协作。做好与周边省份跨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快建立交通运输骨干网络和经贸合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机制。依托环湖赛、青洽会、藏毯展、清食展等重要平台,进一步扩大与国内外的经贸文化交流,推进与对口援青各方的密切合作,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着力加强产业链和轻工业招商,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0亿元。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扩大特色商品出口规模,加大关键设备进口力度,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13%。开辟更多的境外和国际航线,加快二类口岸和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大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