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大促销,多买多得!”“处方药买2得3、买3得4”——日前,《检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开展类似促销推广的零售药店不在少数,多地药店为了招徕客户,公开将处方药通过“买赠立减”的方式进行促销,不仅张贴促销海报,还录制店内广播,设置专员导购。
“药店恨不得大家都吃药!”
“药品事关健康和安全,哪能‘大批发’?”
……
网友对药品促销,特别是对处方药捆绑搭售、买一得多式促销,表达了担忧和困惑。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初级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药理作用大,也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当销售处方药像“卖白菜”一样零门槛,风险可能随之而来。
从消费端看,“一些药品反正也是常用的,囤点也行”“促销价或赠品的诱惑实在太大”。从零售端看,主要是为了业绩。当前,很多地方遍布各类药店,甚至有“药店一条街”,为了业绩突围、减少库存积压,竞争手段自然“八仙过海”,其中难免有打擦边球的、有涉嫌违法违规的。
某药店对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进行“买药赠药”促销。(图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当然,药品促销乱象背后还有更深层原因。一来,药品研发需要长时间、高成本的投入,当进入市场后,自然希望缩短收回成本的周期,而在药店宣传促销可能是相对简单易行的方式。二来,药企、药店的传播方式单一,盈利模式过度依赖促销。
但是,药品绝非普通商品,其“第一逻辑”应是公共健康逻辑,必须恪守安全规则。
据业内人士介绍,诸如抗生素、儿童感冒药、化痰止咳药、某些降糖药以及滴眼液等处方药已经有滥用趋势。为了“卖得好”,零售药店往往会违规免去购买者出具处方、登记身份信息等环节,甚至隐瞒或淡化药品的副作用、禁忌证等关键信息。“很多消费者在不了解药品适应证、禁忌证等情况下使用药品,可能会导致误用、滥用或过量服用,从而危害健康和安全”。
为保障百姓安全用药、维护市场秩序,近年来有关方面出台和完善了不少措施。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某药店外卖平台设置凑单、优惠专区,并设置满减活动。(图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现实中处方药的销售在逐步规范,比如不少头部平台上的处方药药品说明书、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都打了马赛克,防止消费者乱买滥用。当然,诸如电子处方“不看人、不看病”“闭眼秒出”等问题仍存在优化空间。
药品直接关乎患者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销售处方药的不规范行为无疑会增大误导消费者、影响公共健康的风险。法律法规禁止处方药打广告、捆绑促销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也是净化药品流通环境的必要之举,这对医药企业加强营销管理与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无论如何,企业生存发展的担子都不能推向市场和百姓。任何时候,药品都必须安全第一、规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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