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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半月谈》记者在中西部地区调研时发现,一些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环保数据造假之所以频频发生,原因很多。我国环保领域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在现阶段,企业数据造假的违法成本低,钻法律空子有利可图,巨大的利益驱使其铤而走险。而一些地方政府抱着陈旧的唯GDP政绩观,对偷排、乱排、数据造假的企业,依然奉行保护主义政策。不法企业的取巧钻营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如果我们继续深挖下去,便能进一步锁定问题的关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因责任不明确导致其在监管工作中难有作为,使得不法企业有恃无恐,造假愈演愈烈。
责任不明确,首先表现为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不清楚自己究竟有何职权、能具体处理哪些事情。雾炮车大家都不陌生,根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监测发现,使用雾炮车会使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到的二氧化硫、PM10、PM2.5等数据发生变化,进而造成数据失真。这意味着只要把准环保部门检查周期,在检查前特意使用雾炮车,便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空气质量。对这种临阵磨枪的应付手段,环保部门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发言权,他们似乎并无职权禁止此类行为。这一事例还不算典型。环保部门责任边界的暧昧不明,集中体现在“多部门联动机制”中。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往往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如对造假人员必须与公安部门建立有效的案件移交机制后才能给予实质性惩处,在许多地方,环保部门所做的基本是核查事实的工作,不足以产生威慑力。改善多部门联动机制、赋予环保部门更多“实权”,才能让环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
责任不明确同样表现在环保部门内部分工不明确。过去,部分省份将企业环保监测工作集中交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因工作量庞大,省一级环保部门便自觉地将工作分摊到市一级头上,市一级随机下放到县一级,到了放无可放的时候,则直接让企业自己监测自己。环保部门完全被架空的根本,显然是因为各级环保部门未清晰划定彼此责任界限,在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相互推诿就容易成为常态。环保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表示:“不是说谁掌握了数据和信息就是谁的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数据属于谁才是谁的责任。”区别信息采集者和信息所有者相当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采取一定措施,防止企业在缺乏监督的情形下,自编自调信息。去年4月23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江西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除要求水质化验员根据每天废水化验数据制作一套真实数据台账外,还人为编制了一套虚假数据台账,用于应付环保部门检查。“阴阳台账”的存在表明,要保证数据属实,环保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敢管、会管,决不能让监管沦为走过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人们对环境问题日渐关心,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环保重要性的当下,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的责任便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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