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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林县鹿埠街道办事处会计段红云涉嫌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票据的手段,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贪污6792767.1元。(2月24日中国网)
段红云虽然仅仅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干部,一位街道办事处的会计,但是她的贪腐事实却着实让笔者吃了一惊。首先惊叹于她一介女流,却具有如此大的贪腐欲望;其次惊叹于“小官巨贪”的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再次惊叹于她贪腐速度之快,频率之高,17个月就完成了32次村集体资金骗取;最后也是最震惊的,是她给出的贪腐理由是“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成为了贪腐理由,对于这个理由的奇葩指数,笔者也只能说上一句,“我和我的小伙都惊呆了”。“心情不好”就贪腐,这未免也太任性了些。按理说,作为一个公务人员,纪律对其的要求是,不要将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以免负面情绪影响工作。尤其公务员人员又是干着为民服务的事儿,在替民解忧排难的过程中,“心情不好”难免会影响服务的质量,有损公务人员的形象。一个干部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个人情绪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就是缺乏职业素养的表现,显然是不合格。但是,这居然成了段红云堂而皇之进行贪腐的理由。
“心情不好”堪称贪腐理由中的一朵奇葩,可是比这个更奇葩的是,段红云竟能够冲破重重阻碍,贪腐成功,并且作案32起之多。这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这样奇迹般的发生了。那么原因何在呢?恐怕还是监管缺位,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所致。段红云伪造票据、冒用报账员保障审批单、偷盖村小组公章、冒充分管领导签字,如此这般就轻易的将公款装进的私人的口袋。这么多的环节监督,层层失守,试问监管都去哪里了?固然段红云贪腐的罪魁祸首是她的贪念,但是监管的苍白无力,无疑给了她贪腐的勇气。
对于“心情不好”的贪腐理由,我们不能一笑而过,呵呵了事。而应该深入引起我们官员制度监管的反思。“一个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一个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对基层村官的监管制度必须严起来,才能防范“小官巨贪”。如果当初树立在段红云面前的是铁一般的制度监管,即便是她有贪腐的心,也绝对成了贪腐之事,更别说任性的说出“心情不好”的贪腐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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