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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有人真把国家规定当“空气”
林琳
//m.auribault.com2015-05-1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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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人之所以如此嚣张、任性,公然表达对国家规定的鄙视,归根结底仍然是一种权力的傲慢,“我就是法”,这种傲慢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和心血来潮,而是多年来为官、做事的习惯使然。这同时说明,官僚做派、人治思维、特权意识,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不铲除它们,就会阻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脚步。

  近日,一段名为“任性的领导讲话”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该领导语出惊人,称“国家规定是狗屁”、“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等——5月11日,山西太原所辖的古交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称,经核实,报道反映的事情发生在去年4月30日,报道涉及的当事人古交市客运办主任任长春已被停职,相关调查已经展开。

  把国家规定当“空气”,如果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的处理应该不会太严厉。然而,不得不说,如此雷语出自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之口,并且是当着该单位不少职工的面,实在很让人无语——说话的人可是醉了?虽然当事人只是事业单位一个“芝麻官”,但言谈举止总该有个分寸,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作为承担着一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的负责人,应有基本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依法办事。

  从法治的视角,时下不是因言获罪的年代,但一些人把国家规定当“空气”的不良言行之所以引起人们反感和愤怒,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放在某些人身上,这更像是一句实话而非气话。

  揆诸现实,把国家规定当“空气”,无视法律、规则,肆意妄为的地方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很少吗?国家规定禁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可近年来通过停水断电、威胁恐吓、放狗放蛇、打砸抢烧等暴力手段强拆的事情时有发生;国家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落实“无罪推定”,可近年来媒体爆出的屈打成招、无中生有的冤假错案亦非个别;国家规定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为官经商应两道”,可近年来仍有不少国有资产被侵吞为个人家产,不少地方的官场出现了“塌方式腐败”……

  仔细想想,一些人“变通”政策法规、选择性执行甚至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的能力实在不容小觑——你有国家规定,他有“地方实际”;你说新规定都出台了、媒体也报道了,他说“规定还在路上”;你说中央一再强调简政放权,他说你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结婚前是未婚”……把国家规定当“空气”的人当然令人憎恶,但更可怕的是有人真把国家规定当“空气”,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就这么认为,且实际上就这么干。

  官员雷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潜藏在雷语背后的扭曲的价值体系和思想意识。一些人之所以如此嚣张、任性,公然表达对国家规定的鄙视,归根结底仍然是一种权力的傲慢,“我就是法”,这种傲慢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和心血来潮,而是多年来为官、做事的习惯使然。这同时说明,官僚做派、人治思维、特权意识,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不铲除它们,就会阻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脚步。

  所谓“尊法守法”,首先要对法律有一份尊重敬畏之心,不能随意僭越或亵渎法律,任何人挑战法律的权威都应依法付出代价。权力的张狂病需要法来治,对“沉醉”权力的人而言,法治亦是最好的“醒酒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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