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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晨报记者在西便门内大街看到,三名身高大约在一米二左右的小男孩围聚在一辆黄色共享单车旁窃窃私语,只见其中一名男孩掏出手机扫了扫车上的二维码,边推车边得意地对小伙伴说,“我先骑,等我不玩了再给你们。”不过他的驾驶技术并不熟练,遇到擦肩而过的车辆,男孩吓得车身左右晃动。而在路边的两个男孩却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同伴渐渐骑远。记者询问得知,三名男孩年仅10岁。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记者分别登录“摩拜”和“ofo”两家共享单车平台,在实名认证环节将一张未满12周岁的身份证件上传。两家平台均显示“由于年龄不满足条件,认证失败”。由此可见,小学生并非使用自己的证件注册。“孩子是用我的号租的车,我知道12岁以下不能骑车,但他经常和小朋友骑车去公园,感觉骑慢点应该不会有事。”“ofo的小车型挺适合孩子学车用,教她的时候就租那车,很方便。”记者发现,租骑共享单车的小学生大多由家长帮助注册,而部分家长对儿童骑共享单车的行为并不在意。
摘自2月14日《北京晨报》
有些家长,你批评他“心大”,他会说你“负面新闻看多了,看成了神经质”。“我跟他说过了,让他骑慢点,没问题的”“他骑得挺好,就在家附近骑骑应该可以”“孩子学车我跟在旁边呢,能出啥事儿”……所有类似说辞用一句话概括便是:这不算个事儿。负面新闻我的确看过不少,在这些新闻大同小异的叙事结构中,天大的事故发生前,总会有“这不算个事儿”之类的话从某些人的嘴里蹦出来。
我常常想,既然所有人都认同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天大的事,为什么遵守关乎安全的规则就不能被视为天大的事呢?为什么在挑战规则时有些人就那么容易自我说服呢?想来,他们是被不高的事故概率麻痹了,被日复一日波澜不惊的生活麻痹了,被“我的判断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自以为是麻痹了。他们从没想过,一旦悲剧发生,多小的概率都会瞬间变成百分之百,岁月不复静好,内心将永远在自责与悔恨中煎熬。可惜事未临头,你话说得轻人家没感觉,话说重了就被当成诅咒。监护人不给力,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监管怕也是杯水车薪,“熊孩子”们的安全,只能靠运气眷顾了。
安全是大事,教育也是。对规则的尊重,和对安全的关切一样,都是成年人应当言传身教给孩子的。眼看着自己的父母只考虑便利无视规则,对孩子来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示范吗?当然,大部分人只是不够谨言慎行,再不懂教育,也不会故意教自己的孩子偷奸耍滑。可惜生活中的不经意杀伤力实在太大,能击碎所有纸面的道理和堂皇的宣言。是以奉劝家长们,有些天大的事,真的不能当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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