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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5日在跟记者谈论起自己订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4月6日《武汉晚报》)
名人明星的影响力,确实是普通人所无法企及的。比如在婚礼上“闹伴娘”这件事,以前媒体也多次予以曝光,但是这一次因为影视演员包贝尔结婚,作为伴娘的女星柳岩被各位伴郎大闹一番,最终演变成了一起公共事件,引起了全国网友的质疑与热议。新闻中这位伴娘,之所以“临阵脱逃”,正是受到了柳岩被“闹伴娘”事件的影响。
“闹婚”“闹伴娘”作为一种传统的婚礼风俗,其实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不但可以渲染婚礼的气氛,而且也是结婚双方新人和家庭人缘好的证明。但是在很多地方,在“闹”的过程中失去了一种合理的“度”,结果就把“闹婚”变成了“闹剧”,尤其是碰到一些无德之人,不但借着“闹婚”“闹伴娘”的婚俗对婚礼上的女性肆意揩油、侮辱,媒体甚至还曝光过性侵伴娘的恶劣事件,闹事者最终在对别人带来伤害的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从这个角度来看,伴娘要求和双方签订“禁止闹婚协议”,不但是一种合理的要求,而且也是一种移风易俗,理应得到各方的理解与尊重才是。尽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禁止闹婚协议”在现实中很难得到落实,原因在于协议是伴娘和新娘以及新郎签订的,但是婚礼上真正的“闹婚者”往往是新郎一方的朋友,或者是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伴娘不可能和每一个人都签订这样一份协议。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伴娘的目的不是靠这份协议来“保身”,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份协议,引起双方新人的注意,由他们来提醒、督促自己的亲朋好友文明参加婚礼,文明“闹婚”,至少不要对婚礼上的伴娘或其他女性有过分之举。所以说,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尽量与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进行沟通和协商,为了婚礼的顺利进行,也为了婚礼的文明,避免发生一些带有骚扰、侮辱性质,有损他人尊严、名誉等行为。
“禁止闹婚协议”虽然是新闻中这位伴娘个人提出的,但是却值得引起我们所有人的反思。“闹婚”“闹伴娘”,尤其是一些超越道德与文明范畴的“闹婚”“闹伴娘”,确实属于一种封建陋习,既违背道德,也可能会触犯法律,还会影响新人和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与感情,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应该在被摒弃,被革除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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