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温预警发布!中暑的工伤认定为何往往“卡在路上”?
据气象部门消息,连日来,北方高温继续发展,华北、黄淮等地高温范围扩展、强度增强。10日至13日,本次高温过程将进入鼎盛期,河北南部、河南中北部、山东北部多地最高气温将持续维持在40℃或以上。
今年的高温预警已经到来。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享了一则案例,一名务工人员中暑的工伤认定几经周折。小编了解到,这样的维权遭遇并不鲜见。
热射病诊断医院有限
2018年7月19日晚上7点多,罗某某在工地收工时突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于7月25日医治无效死亡。
“热射病是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这多少可以解决一下经济难题。”在朋友的建议下,尽管不甚了解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罗某某的女儿罗丽(化名)还是敲开了行政机关的大门。
2018年10月,罗丽向所在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番查找下来,罗丽发现,绵阳当地并没有能够诊断热射病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整个四川省也只有省会的两家医院能够进行热射病诊断。
一审法院认为应认定为工伤
因无法依照规定提交证明,2019年1月,人社局认为罗某某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及视同工伤情形,因此认定罗某某不属于因工受伤。
罗某某的妻子邹某难以接受这一决定,于2019年5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罗某某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二审法院认定构成工伤证据不充分
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罗某某在倒地时头部着地受伤的事实,事故伤害构成工伤的证据尚不充分,且原告也未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鉴定,因此不认定是工伤,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驳回邹某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罗丽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无奈之下,2021年2月,罗丽向绵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
受理罗丽的申请后,绵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吴阳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
据吴阳介绍,“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是认定工伤的两种不同类型。在罗某某的工伤认定中,其家人在职业病诊断遇阻后,曾提起诉讼,试图走“事故伤害”类工伤认定这条路,但并未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因此还是得回归“职业病”工伤认定这条路,才能依法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
在检察机关与医院的多次沟通下,2021年9月,罗丽向位于成都市的某医院提出对罗某某进行职业病诊断的申请。与此同时,应医院请求,检察机关依职权调取了罗某某职业史证明等材料,并出具《关于罗某某的情况说明》。
终审终获工伤认定决定书
2022年4月,成都某医院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罗某某为“职业性中暑(热射病)”。“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行政诉讼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据此,绵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实罗某某患有职业病,行政机关有义务根据这一事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罗某某的合法权益。”充分审查之后,四川省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在之后的案件庭审过程中,人社局当庭表示,已经实质性启动工伤认定程序。据此,罗丽表示愿意撤回再审请求,最后,法院当庭作出“准许其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的终审裁决。不久后,罗丽收到了那张盼望已久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热射病工伤认定难”受关注
近年来,“热射病工伤认定难”是个备受关注的话题。由于职业病中暑多数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出现死亡这一极端结果,再加上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劳动者工作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能力有限等原因,认定工伤通常很难成功。
针对上述问题,有专家总结了工伤认定的两大难点:一是确认劳动关系难,尤其是对于很多建筑工人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更是难上加难;二是职业病诊断、鉴定难,由于资料收集难、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工伤认定申请人很难顺利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评论指出这一问题值得反思
该案例公布后,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出,热射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遭遇了一系列制度性的、结构性的维权困难,“这是值得反思的”。
该评论文章认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工伤维权考验着一个社会的良心,测度着社会法治的真实水平。劳动者的权益不应该是抽象的,而应该是具体的,它不应该只是贴在墙上的标语,而应该落实在一个一个具体的个案中,让劳动者及其家属有便捷的权利救济渠道,让抽象的法规成为可行的帮助,而不是程序上的障碍。
6月9日,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本次高温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强度强。同时,提醒公众需多通风、勤补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出行;户外活动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谨防中暑。
多地高温津贴本月起发放
根据规定,自6月开始,多地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补贴多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可能因年份和具体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此外,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需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如果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来源:检察日报、澎湃新闻评论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中国天气网、大众新闻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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