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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这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根本在于激活改革的内生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需要动力的。这种动力一方面来自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恰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党的建设的制度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党内生活制度,二是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放到实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中去思考问题就十分清楚了。所谓治理能力,对执政者而言,说到底是与社会各阶层间良性互动的能力,是有效动员社会各阶层有序参与社会进步发展的能力。正因如此,通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深化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的改革,理顺和规范党内关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党的主体作用,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以此解决党内生活的良性互动问题,激活党内改革的动力。通过深化党的领导制度的改革,革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以极大热情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作用,整合推进改革的各种资源,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动力。要鼓励和支持各级党组织党员去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及时总结人民群众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对改革探索中的一些失误和不足不求全责备,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改革能量充分释放出来,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保障。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在于提升改革的引领力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执政党的引领力。这种引领力一方面取决于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管党制度的改革,增强自我约束力。
首先,要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为此,要进一步理顺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要进一步通过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党科学执政的能力。特别是通过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升党依法执政的能力。
其次,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内教育制度,保持思想的先进性。建立健全党内的各项组织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等制度机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保持党的纯洁性。从而使党各项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各项决策的出台更加正确,始终保有引领力。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提升制度保障力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种保障一是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可以为改革形成强大的思想共识,能够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从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可以为改革提供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
三是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解决“四风”问题,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有腐败必反、有贪必肃,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四是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彻底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好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基本保障。全面改革越是向纵深推进,越是需要党的建设制度与改革相适应,越是需要发挥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改革的能力,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能力,团结、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作者为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