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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东丽区地产农产品直供直销的思考
魏庆霞 孙建英 鲁媛//m.auribault.com2013-12-26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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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直供直销,是生产者通过配送、专卖、网络等方式直接将农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实现生产与消费无缝对接的营销方式,已逐渐成为现阶段突破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悄然兴起的一种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农产品直供直销,有效创新了农产品流通方式,大力推进了农产品流通业发展,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东丽区地产农产品直供直销状况

  东丽区属城郊结合部,总土地面积478.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5.26万,流动人口30.74万,人口密集。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的5个新市镇中华明、军粮城、金钟新市镇已全部建成,农民陆续搬迁,居住更加集中;区域内企业聚集,空港物流经济区、高新技术示范区,规划占地面积61平方公里,有企业1600余家,且不断增加,农产品需求量大,为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东丽区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主要以农民合作社、园区、企业为主体,全区共有10家农业产业化组织开展农产品直销,占全区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的14.5%,其直销量占其生产总量的31.8%。在直供直销方式上,有超市销售、现做现卖、自由市场销售、大棚交易、自己采摘交易、地头销售、自己动手娱乐销售、与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挂钩销售、家庭会员制配送到家等等。其中有3家企业开展“农超对接”,直销量占其总产量的34.7%。3家企业建立了自己品牌的直销店,主要分布在市内六区,共54家,直销量占总产量的46%。1家企业开展“农企对接”,直销量占总产量的36%。1家企业正开展“大篷车进社区”活动,直销量占总产量的1.3%,1家企业于近期开展此活动。2家企业推行会员制,即通过会员认定,定期为会员配送新鲜菜品,直销量占总产量的19%,1家企业将“农餐对接”列入近期计划,3家企业以地头交易为主,直销量占总产量100%,1家企业正在积极引进自动售菜机,准备选取周边地区的高档社区作为试点。总体上看,我区农产品直供直销主要渠道均有涉猎,但参与主体比重仍较低。

  农产品直供直销存在问题分析

  从宏观层面审视,农产品直供直销具备非常有利的条件,各级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推动了农产品直供直销如“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活动的开展,连锁超市也采取诸多措施积极扩大直采比例和规模,农民合作社也对农产品直供直销抱有很大期望。但现状情况是,直供直销比重仍然偏低,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一)、生产主体组织化程度低

  进入农产品直销体系的生产主体大都是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园区,大部分农民合作社成立时间短、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松散,缺乏经营管理人材,供货质量和品种数量都不稳定。此外,由于合作社资金实力弱,尽管连锁超市为合作社制定了优惠结算方案,大幅缩短了结算周期,但许多合作社仍无法接受超市结算条件。

  (二)、销售终端门槛高

  农产品的直供直销关系是建立在互利基础之上的,农民合作社向连锁超市等供货,得到稳定收益和持续发展空间;连锁超市直接从产地采购,取得稳定货源,并能降低采购成本,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但对于大部分合作社而言,由于组织化程度低,其在直供直销博弈过程中注定处于弱势地位。在与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等销售终端进行的有关销售价格、结算方式、费用分担、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谈判时,农民合作社往往只能顺应销售终端的要求,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利益。超市大多并不愿意跟单个合作社签订长期协议,主要是其产品单一、季节性强,难以满足大超市动辄数万吨的量,同时小笔金额结算也很麻烦。同样问题也出现在有一些合作社想给单位食堂、大中院校供应菜品原料,实现过程受阻。

  农企产品进超市还面临费用高问题。一个农产品要进入一家大型超市,需缴纳进场费,条码费、地堆费等多项费用,每个月的促销活动、每年的大型回馈客户活动等,每年费用约万余元左右,这是一般农业企业难以承受的。东丽区青益公司由于企业开创初期资金压力过大,只好选择与其他公司合作进入超市,以节省进场费等费用。根据调查,多数合作社和企业暂无直销店、进入超市的打算,成本核算过高是主要原因。这导致许多农民合作社从直供直销中获得的净收益与传统批发渠道相比并没有实质性的增加,造成许多农民合作社参与直供直销的动力不足。

  (三)、冷链储运能力不足

  相对其他商品而言,农产品储运和售卖过程会出现较高比例的损耗。而损耗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转嫁给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减少了销售毛利率。损耗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农民合作社和超市的管理水平,加工处理情况等,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冷链储运能力不足。东丽区开展直供直销的企业和合作社由于车、人力问题,大多采取自提方式,影响了直供直销的扩大发展。此外,由于缺乏冷链储运,一些季节性强的时令蔬菜集中上市时,导致市场短时间供过于求,出现了“菜贱伤农”现象。这大大弱化了农民合作社开展直供直销的能力。

  (四)、环境制约

  农产品直销涉及到各个领域,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使得“直销”常常被交警、城管、工商、社区等所阻拦。开展直供直销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冷链系统和运输工具,农业生产者还是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农业、财政、交管、工商、城管、卫生、街道等单位的支持,诸如储藏及运输设施、车辆通行、环境卫生、用水用电、经营场地等方面,需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使直供直销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推进农产品直供直销对策建议

  在实施直供直销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通过利益驱动让各利益相关方进行理性选择、自主决策、良性运作,政府要因势利导,做好服务,推进直供直销健康发展。

  (一)因地制宜推进农产品直供直销工作

  地域需求不同,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也不尽相同,为保证我市农产品直供直销工作有序开展,达到真正便民惠民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应立足天津市实际情况,农口部门要会同商务委、工商、交管、街道和社区等有关部门,做好调研,深入了解农产品生产者需要、消费需求、环境条件等因素,建立适宜的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

  (二)推行多元化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

  顺应形势、挖掘市场,农产品直供直销也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各级政府要做好引导和帮扶工作。一是推进参与主体的多元化。随着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现代经营主体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加入到农产品直供直销的队伍中来。此外,大学生村官、行业协会等也成为直供直销主体的有益补充。二是推进农产品直供直销载体的多元化。农产品直供直销不能局限于最早兴起的“农超对接”,只要是将农产品由生产者直接送到消费者的模式都应纳入农产品直供直销的范畴。除继续推广“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和在适宜的地区建立直销店外,还要积极探索和扶持新的直供直销模式。如正在推进的大篷车进社区、在高档社区设立自动售菜机、利用网络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等等。

  (三)加快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

  农产品直供直销需要生产企业长期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对于产品不仅要有数量上的要求,品种、品质、质量均要给予充分的保证,而单一、分散小规模生产者很难做到。小规模生产者要通过农民合作组织起来,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之路,要提高农产品产销的企业化程度,增加农户和合作社参与市场博弈的力量,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加快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重点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对于农业龙头企业而言,应鼓励其发展,完善产、加、销系列服务,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户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对于农民合作社,应加强在资金、人员培训、种养殖技术、深加工能力等方面的支持和引导,并充分发挥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使众多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实力。要大力扶持联合社的发展,从生产联合到经营联合,提升竞争力。

  (四)加大政府推动力度

  农产品直供直销的开展,除了生产者自身的努力之外,相应的政策扶持是帮助其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建议在落实好现有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天津市农产品直供直销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社会环境保障

  农产品直供直销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应由政府牵头,联合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生产者进批发市场、进超市、开社区直销店等直供直销渠道运营成本,协调交通、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给直供直销开绿灯,促进农产品直供直销蓬勃发展。

  (作者分别系东丽区农经委副主任、科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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