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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苇:该给城管应有的法律地位
//m.auribault.com2014-05-09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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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南京市自今年开始“大干一百天”城市环境整治行动以来,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已先后发生20多起城管执法被打事件。

  只要城管与小贩发生冲突,舆论就一边倒地声讨城管“暴力执法”;不管哪里发生城管被打事件,网上都是一片叫好声……与城管有关的种种怪现象,已经存在了很多年。

  原因是多方面的:城管合法性“先天不足”、责任过重、手段有限、素质不高,等等。对这些,笔者不想多说,只想追问一句:从1996年确立城管执法制度,迄今已近二十年,何以这些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日益突出?

  让城管用最低的执法成本、最简单的执法方式,去直面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干其他职能部门都不愿干的活儿,一旦出现问题却一推四五六,任由城管被当作社会矛盾“泄愤口”——破解城管执法困局,政府还可以有更多、更积极的作为。

  该给城管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尊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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