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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国考作弊需要道德法治联动
徐剑锋
//m.auribault.com2016-09-29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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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8日从人社部获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9月28日《新京报》)

  公务员考试作弊损害个人诚信,破坏考试秩序,对社会公平也是一种严重伤害,具有极强的“破窗效应”。虽说考试作弊属于个人道德缺陷,但靠具有缓释效应的道德约束力来杜绝“考场小动作”无异于缘木求鱼,必须实现道德与法治的“内外联动”——你不能遵守“底线要求”,我就给你“最高惩戒”。

  治考严一分,作弊行为就会收敛一分;治考松一分,作弊行为就可能进一尺。只有牢固树立“从严而治”的意识,始终保持“最严执法”的力度,刚性的、经济的、名誉上的多张“罚单”一起开具,多部门、多手段、多领域共同治理,该重罚的决不从轻,该禁考的决不从宽,让作弊者付出“付不起的作弊成本”,才能自觉守住诚信考试的底线。

  “互联网+”时代,泄题的风险与日俱增。有法治手段,有道德教育,有技术管控,有罚出痛感的罚单,就能形成对个体权利的限制,久而久之确立一种“作弊必罚”的心理预期,进而达到“寸步难行”的地步。这无疑是社会治理日益成熟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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