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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2015-02-03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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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人可喜的进展,但依然任重道远。从宏观上看,法治建设依然整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从微观上看,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与威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损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成为强劲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确保“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作为党和国家建设的“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理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起率先垂范的作用。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唯有切实强化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可能获得成功。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党和法的关系。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是不折不扣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所依据的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坚持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这一我们党和法共同追求的崇高价值。要把大至一切党纪国法以及政策制度,小至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都用公平正义这一基本而崇高的价值尺子来量一量,让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从而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此次重要讲话的精神,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狠下功夫,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国理政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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