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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价”,这招儿不高明
冯海宁
//m.auribault.com 2015-12-16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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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三亚市物价局日前发布通知,2016年春节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上标准客房最高限价为每天每间5000元,并对春节期间旅游饭店自助餐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单独计价的旅游饭店自助餐,早餐价格不超过350元/位,中晚餐价格不超过500元/位。(见12月14日《南方都市报》)

  自2010年春节期间三亚出现万元天价酒店客房事件后,当地物价部门从2011年春节始,每逢重大节假日都对旅游酒店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尽管此举是为游客利益着想,防止漫天涨价损害游客利益,但干预的方式方法及效果值得商榷。

  《价格法》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从我国价格改革脉络看,政府干预价格的行为在不断减少。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提出: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很显然,旅游饭店业属于竞争性领域,理应放开价格干预。三亚物价部门如今仍不放手,大概是担心一旦放开价格管制,旅游饭店吃住价格就会失控。然而,对公共产品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行政干预,仍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以为“天价吃住”只有行政之手才能管住,市场之手解决不了。

  不妨先看看政府干预价格的效果。2011年 “十一”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客房的政府指导价为1541元/天,但实际上只花1231元就可以订到。难怪有人说政府是在“指导”涨价。二是当地规定2015年春节期间标准客房价格每天每间不超过5999元,但个别饭店房间每晚高达1万多元。

  也就是说,政府指导价或者“限价令”,要么帮了倒忙——“指导”酒店涨价,要么打了折扣——部分酒店不执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每家旅游饭店的吃住价格是根据服务成本、利润、市场需求、竞争对手报价等方面来决定的,显然价格是不一样的,但政府指导价一出台,恐怕很多低成本酒店的报价也会向政府指导价靠近或看齐。

  比之简单公布一个政府指导价或限价的办法,更需要地方政府治理的其实是价格欺诈。这些年来,游客在三亚等地遭遇的消费问题多为价格欺诈,政府所要做的,一是看每家酒店服务价格是否透明,有没有价格欺诈空间;二是保证投诉通道畅通,方便游客随时投诉;三是依法严肃处理价格违规行为。

  虽然政府干预饭店吃住价格是一种善意,但要厘清在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政府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无疑,三亚该做的是让酒店经营者严格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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