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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获赞”折射的民意与期待
本报评论员 林琳
//m.auribault.com2015-03-1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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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期待的是司法工作更持续地发力,司法改革、法治进程稳步推进;是更多司法人员坚守司法底线,依法办案、依法裁断,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一种习惯;是每一个公民得到法律庇佑,不被随意伤害;是公平正义能够普照大地。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媒体报道称,两高报告以扎实的数字、案例和举措诠释了“阳光司法、司法为民”的含义,代表们纷纷点赞。

  谈及2014年的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然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年,法治的烙印清晰可见,法治领域有太多的大事让人难忘——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铲除腐败,“打虎拍蝇”;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无罪……而两高报告对这些内容都进行了总结和反思。

  比如,针对反腐,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同时,最高检的报告显示,各级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中央反腐败、“打老虎”的决心和行动,在2014年,公众有目共睹,司法机关在其中承担的责任与压力,可想而知。如今交出的报告包含一些概括的数字,而每一个数字背后都凝聚着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过去一年的努力和付出。

  比如,针对纠正冤假错案,两高报告不约而同提到了呼格吉勒图案。最高法的报告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最高检的报告更首次提及个案——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

  在报告中提及具体案例,是对问题的一种直面和自省,也是对相关案件处理进程的一种监督。更重要的是,将这些冤假错案“记录在案”,是为了提醒、警示相关司法机关记住教训,推动防冤纠错的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避免新的错案。

  此外,两高报告针对司法改革、司法队伍建设、打击网络犯罪等,也都作了重点阐述。

  两高报告获赞,说明司法机关在过去一年中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与认可,而这种肯定,同时是对其2015年乃至更长时间内工作的一种期待。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仍然任重而道远。尽管我们揪出了不少“老虎”,但腐败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约束权力的制度的“笼子”依然没有完全扎紧、筑牢;尽管我们纠正了一些冤假错案,但大多依赖于“真凶出现”和“亡者归来”,而没有更多地从源头上、制度上去考量避免错案;尽管我们处罚了司法队伍中一些徇私枉法者,但各种“关系案”、“人情案”、司法天平向有钱有权者倾斜的情况仍然存在……

  数字和“战绩”,相对今后更漫长的法治建设道路而言,只是一个开始。人们期待的是司法工作更持续地发力,司法改革、法治进程稳步推进;是更多司法人员坚守司法底线,依法办案、依法裁断,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一种习惯;是每一个公民得到法律庇佑,不被随意伤害;是公平正义能够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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