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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是试图击中这一监管难点,通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加大惩戒力度以提高失信成本,倒逼失信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鼓励在已有的限制新设立账户等13项联合惩戒措施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制定联合惩戒措施。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更迭和应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一抹亮色。据统计,2017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达71751亿元,同比增长32.2%。电子商务已成为拉动消费需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对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热闹的表象之下,暗藏着大量违法失信现象。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广告、服务违约、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差评以及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种种违法违规行为泛滥,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尽管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对于电商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逐步“加码”。然而,电商违法失信行为也在不断“升级”之中,令人颇为头疼。以刷单炒信行为为例,从过去直接对销量刷单,到如今的雇“水军”写测评,一些店家以更隐蔽的方式实现了更真实的“自我美化”,俨然形成了产业化的利益链条,不仅推高了网购成本,而且误导了消费者选择和判断,伤害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
细细分析,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乃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具有违法成本低、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对于很多商家来说,被惩处只是小概率事件,大不了换个形式再上阵,因此违法失信行为屡禁不止。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是试图击中这一监管难点,通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加大惩戒力度以提高失信成本,倒逼失信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消费者网购习惯的普及,社会大众对电子商务经济也寄予了厚望。期待对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打击整治,能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精准监控、重拳出击,并加大信息公示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唤起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社会共识,促进“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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