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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董先生联系上大河报记者称:前两天把电动车停在了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南角天桥下的阴凉地,结果出来后被一个没有任何正式着装的老太太强行索要停车费。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停车费的女士是燕庄村民,她向停靠在天桥下的非机动车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没有任何手续和许可,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城管已经多次制止了,可她不听劝,这次被劝回下次继续出来收费。”(7月28日《大河报》)
看来,那位没有任何正式着装的老太太在这个地方乱收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来反映这个问题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对于这个强硬甚至有点蛮横的乱收费者,街道工作人员无可奈何,没有任何办法。那么拥有执法权的城管呢?城管的说辞是:“针对这种行为暂时还没有统一的处理方法,城管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后,只能尽快赶到现场,对非法收取停车费的人进行劝导,除此之外,并无他法。”
如此看来,老百姓只能忍受这个窝囊气,只能乖乖地交出这笔冤枉钱。而对于那位老太太来说,有了城管发话,强收停车费还可以继续收下去,根本停不下来。虽然城管的说法很轻松,但是,笔者的心情却很沉重。
在城管的一亩三分地里,一个根本没有收费资格的老太太,堂而皇之地收取停车费,手握执法大权的城管居然“并无他法”,不由得让人瞠目结舌。到底是并无他法,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根本不想执法?
有律师指出,没有收费资格而强行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说轻了是“非法收费”,说重了是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牟利,涉嫌“诈骗罪”。对于这种行为,城管完全有资格管,还可以主动联系公安一起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者。总之,杜绝这种非法行为,必须当机立断,不能再无休无止地拖延下去。
城管对自己的要求也实在太低了一点。轻轻松松的一句“并无他法”,就把自己应尽的职责推得一干二净。说穿了,无非是懒政作祟。 懒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以“没有文件规定”或者“不在自己职责范围”作为借口,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上限,不管什么事情,能不过问就不过问,能推诿就推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老百姓有什么诉求,有什么损失,对不起,与我无关。
懒政是一种“常见病”,又是一种“顽症”。要从根本上改变,就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改变官本位作风。如果“顽症”不根治,“懒政”就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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