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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世界宗教研究》杂志2016年第一期以首篇位置刊登题为“论积极引导宗教的现实意义”长篇文章。文中一方面表示认同“共产党员不能信教”,另一方面又倡言“宗教信徒可以入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近1个月后,《新华文摘》又摘发了这篇文章。由于“意义”的作者是著名宗教学学者,又在宗教研究领域负有重要领导职责,所以文章一出就受到学界广泛关注,也受到一些学者的尖锐批评。6月3日后,“意义”作者作出连续激烈的反批评,继续坚持“信徒可以入党”问题应允许研讨,同时谴责批评他的人是“肆意把学术问题变为政治问题”。
“信徒可以入党”同“党员不能信教”能并行不悖吗
将“信徒可以入党”和“党员不能信教”二者同时施行于中国共产党,在逻辑上是无法说通的,在工作上是无法操作的。因为在吸收宗教信徒加入党组织的那一刻,问题就变成了党内允许宗教信徒合法存在,变成了党员可以信教,“党员不能信教”原则已遭否定。如果一定要说,“信徒可以入党”同“党员可以信教”二者有所区别,那么也仅仅在于具体的人是先入教还是先入党。作为政策,二者的结果完全一样,那就是宗教合法进入党内,唯心主义世界观、有神论在党内合法存在,由此必然导致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的地位丧失,党在组织上高度集中统一的优势动摇,党的宗教工作从无神论者对有神论者的工作,至少一部分变成有神论者之间的事情。这些年来,一些地方由于治党不严,一些党员转向宗教寻求精神慰藉和支撑,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以上消极现象已经不同程度发生,极大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再一次严肃批评“党员可以信教”的错误观点,郑重明确指出,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这就是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并特别强调共产党员不能信教是政治纪律。毫无疑问,这里的“绝不能”既是针对党员信仰宗教的,也是针对宗教信徒入党的,因为后者“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这一点上,同前者没有任何区别。党的这一纪律,不可能只对一部分党员有效,而对另一部分党员无效。
笔者欢迎“意义”作者出于“因为这关涉党的政治纪律,涉及到从严治党这一政治方面的思考”,表示赞成“共产党员不能信教”原则。问题在于,难道将“党员可以信教”换一种说法,变成“信徒可以入党”,就不涉及政治纪律,不涉及从严治党,而成为可以讨论的“学术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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