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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人凌德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李波的回应是最有力的,因为他是漩涡中最核心的那个人。凌德还提到,林荣基是因为非法经营被抓的,“他的这种集团式的以牟利为目的的经营,跟普通老百姓带一本书回去的性质不一样”。
在16日的记者会上,林荣基声称自己在深圳被带走审判是“违反了‘一国两制’”,自己要站出来“向强权说不”。香港资深评论员刘乃强认为,林荣基在偷换概念,想让香港市民联想成被“跨境执法”,其实他在深圳被捕,说这是破坏“一国两制”,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告诉《环球时报》,首先,内地警方在深圳依法抓捕林荣基,不违反“一国两制”。此外,通常情况下内地警方在内地依法抓捕香港居民应及时通报香港警方。支振锋同时表示,“但如果涉及到国家安全等一些特殊的情况,晚通报也是可以的”。
据媒体之前的报道,2004年8月,香港巨流传媒有限公司老板桂敏海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原籍宁波的桂敏海于2015年10月回到中国内地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收监期间,他被发现另涉非法经营罪的线索,被公安机关解回再审。《环球时报》从有关部门得知,林荣基就是桂敏海案的涉案人员之一,因此林荣基才被宁波市公安机关调查。
16日的记者会上,林荣基说自己“只售卖书籍”,“不明白违反了何种法律”。《环球时报》从相关途径得到一份林荣基于2月份亲笔写下的认罪悔过书文本复印件,在这份亲笔文本中,林荣基表示“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明确表明自己是犯下了“协助经营非法书刊罪”,还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行为,愿接受法律处罚。“鉴于我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心率长期不正常,希望执法机关能给予一次机会,从轻发落。”
对于林荣基的违法犯罪活动细节,宁波市公安局一名负责该案的民警透露,林荣基等人明知违反内地法律,长期向内地非法销售大量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书籍(2012年9月,林因携带非法书籍入境被罗湖海关行政处罚),涉非法经营罪。
该民警说,2015年10月24日,林荣基入境罗湖口岸会见其非法经营案涉案人员胡某(林的“女朋友”)时,被公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林荣基在记者会上表示“有人递上一张纸要他签名,纸上有两个条款,包括‘答允放弃通知家人’及‘不聘请律师’。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唯有签字’”的细节,办案民警表示,林荣基和胡某是因自身原因,主动书写了不聘请律师、不会见家人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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