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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厘定了“路线图”。当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其真正实现必须在普法方面下苦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为群众办实事既要有诚心,也要讲方法。更何况在改革进入深水区、转型进入攻坚期语境下,普法工作也的确面临新老问题碰头叠加、推进环境复杂多变等新形势新问题,必须突出顶层规划的能动作用。“七五”普法规划就顺应了形势发展,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普法工作做出了顶层规划。
普法既需要顶层规划,也离不开机制保障。毕竟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可谓千头万绪,必须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等方面寻求突破。也只有完善和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形成长效机制、统筹机制、运作机制、考核机制,才能解决普法教育工作中“软任务”“走过场”等问题,避免普法沦为“一阵风”,切实把普法工作抓深抓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系于执法。普法的最终目的,还在于用法守法,让“依法治国”理念落地生根。在用法方面,就是在知法基础上能够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守法方面,就是必须把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通过多种群众性法治活动推动全民守法成为共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普法是法治之前提。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守法,依法治国也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十三五”开局之年,随着“七五”普法规划出台,党员干部就更应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更加自觉地将普法工作推向前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加扎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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