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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为何总是春风吹又生?
张卫斌
//m.auribault.com 2016-03-03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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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打击“老赖”出重拳,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308万名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今年1月,最高法还联合44个国家机关和具备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3月1日新华网)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指的是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就是拒不还债。从最高法公布的数据看,全国有308万“老赖”进入黑名单,人数之多,超乎人们的想象。法院似乎也拿这种人没辙。

  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遗憾的是,“老赖”有钱就是不还,已经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毒瘤。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的全国“老赖排行榜”,“老赖”遍布全国各地,失信金额最高的老赖为59岁的闫占新,失信金额超3.8亿元,失信金额最高的法人是广东开平香江温泉有限公司,失信金额超3.5亿元。全国有7名自然人失信超50次,最多的一人失信次数达79次,2家法人失信超百次。自然人失信时间最长达24年,法人失信时间最长近20年。

  诚实守信是商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基石。人们订立契约源于彼此的信任,只有当契约信守精神在社会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主流时,契约的价值才真正得到实现。“老赖”单方面破坏“游戏规则”,实则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不仅损害了自己的诚信,也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是对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严重挑衅。

  为治理“老赖”顽症,各地法院频频祭出“绝招”“怪招”,有些堪称“狠招”。比如悬赏捉拿,比如在闹市区的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老赖”照片、姓名等信息。尽管如此,“老赖”却越来越多,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势头。

  法治社会,朗朗乾坤,岂容“老赖”横行。治“老赖”一定要击中其“软肋”。有道是,人要脸树要皮。“老赖”之所以日益猖狂,个中原因十分复杂。有的“老赖”是钻法律不完善的空子,有的则是因为追责不到位,还有某些“老赖”背后有权力的魅影。据2014年安徽泗县人民政府官网上曝光的一份“老赖”名单,181名“失信者”竟然都是公职人员,是典型的权力耍无赖。

  “老赖”问题应对症下药、击中要害。一方面,固然要进一步健全法制,通过全面限制“老赖”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并且拓宽被限制主体、扩大惩戒的范围、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让“老赖”无处藏身。另一方面,要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对权力干预司法以及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绝不手软。触犯法纪的,一定要严肃查处,该法办的法办,该撤职的撤职,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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