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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规定,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基药采购结算时,相关药品供应商必须先行给予卫计局不低于12%的供应货款返利,这些采购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才向药品供应商支付药款。2月19日上午,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卫计局曾发出通知,要求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基药时,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一定比例的资金。(2月19日澎湃新闻网)
七星关区卫计局向药商公然索要药品回扣,如果没有当时单位的解释,即使造谣也不敢这么大胆。而当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不但说明确有此事,而且是被当做“反腐措施”的。该负责人称,下发通知的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
明白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的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过程中,回扣是必须的。如果被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拿了,那就是受贿,而有卫计局发通知索取,就变成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的“反腐措施”。这就是说,药品回扣是必须存在的,区别在于落入谁的口袋。
暂且撇开这笔回扣是否用作权力自肥,属于集体腐败,就这种混账逻辑而言,权力寻租原本是合法的?所谓腐败,无非是这笔“租金”进了官员私人的腰包?那么,在七星关区卫计局的反腐败意识中,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是动了卫计局的奶酪?这是不是有点像帮会内部的整顿,防止喽??嵌岳洗蠛诔院冢?/P>
在这种“以毒攻毒”中,最终损害患者利益的药品回扣,始终没有被当做祸害,而是当成了权力的“租金”。现在由“老大”预先收取,让“小弟”们没有油水可捞。这样也算在反腐败?显然,在七星关区卫计局的眼里,药品回扣是被默认了的,人们痛恨的医疗领域在采购药品上的腐败,不过是这个漏洞出在下属卫生院,是他们“截留”了本该属于卫计局财源。
看上去,七星关区卫计局对这个漏洞是了如指掌的,否则,他们怎么会说出12%的回扣标准,“是经过我们调查,给出的一个平均值”?不知他们想过没有,这12%的回扣最终由谁来负担?不然的话,当地乡镇卫生院为何多数没有低价的常规药,基本都是高价药?那些无力支付卫计部门索要的返利的药商,除了加价还有什么继续生存的办法?如果这笔“返利”不会影响药品的定价,那么,为何不让药商直接按照12%降价?
受贿是权力寻租的具体表现,而回扣是权力寻租的“履约”形式,毋容置疑,回扣就是权力腐败滋生的毒瘤。反腐实践证明,诸如下属卫生院在药品采购和使用过程中拿回扣,大多与医疗管理部门有关系。从这个根源上说,七星关区卫计局以直接向药商索取返利来防止下属受贿,会不会是一种化零为整的获利方式?而且将收受药品回扣“标准化”“规范化”?
如果上级部门公然索要回扣是为了防下属受贿,也即我先拿了你就没有了这么简单,那么,人人喊打的“号贩子”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在挂号单上加价,是为了防止医生收红包?如果当事部门所谓的“根据医改政策,钱主要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可信,那么,“号贩子”说是把赢利捐助看不起病的患者,是不是也可以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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