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要大大提高开“黑车”的交易门槛和违法成本,让契约精神与诚信规则成为市场交易以及人际交往中的“硬通货”
深圳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对各类非法营运中被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非法营运当事人,相关信息将会记录到社会信用征信系统,其个人理财、购物、买房、出行、求职、交友都会受影响。
将开“黑车”记录到社会信用征信系统,是打击治理“黑车”运营的有效手段。一则,在诚信建设引发公众广泛共鸣的大背景下,将开“黑车”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既是对当前诚信建设的延伸与扩展,也为治理“黑车”泛滥找寻到了一条新路径。二则,“人有脸、树有皮”,人活着争的是一个脸面,开“黑车”行为一旦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则当事人理财、购物、出行等都将处处受阻,这些负面信息不可能不被亲朋好友以及更多熟悉或认识的人们知道,这将在无形中对开“黑车”者产生强大的道德舆论压力。
然而,不能指望靠单纯的道德压力就能让所有开“黑车”的行为绝迹,公民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设计须给力。要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征信体系,执法部门不仅要与交警、运管、出租屋管理、银行等行业管理部门或单位合作,更要与征信机构、职业中介、婚姻介绍所等社会组织共建征信平台,在一切涉及信用行为的领域,严把信用各关口,处处挤压失信者。还要大大提高开“黑车”的交易门槛和违法成本,让契约精神与诚信规则成为市场交易以及人际交往中的“硬通货”。
要使开“黑车”入征信制度发挥预期作用,制度设计上须有精细化考量。首先,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俗语说,不知者不为罪;《荀子》有言:“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同样是违法,因无知犯法与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性质并不相同,处罚程度也有轻重之分。开“黑车”纳入征信系统正式施行之前,应广而告之。其次,对不同开黑车者的处置应有所区分。同样开“黑车”,有人只是为生计赚取些辛苦钱,而有人却是蓄意要做违法犯罪的勾当。对于前者,当以疏导为主,降低其转行转型的门槛;对于后者,则当毫不留情地予以处罚与打击。此外,还要多多依靠群众。无论是治理“黑车”,还是建立诚信征信系统,均须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透明,借助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相关权力的行使明确边界、划定底线,从而确保好的政策法规在执行中不走调、不变味。
中国青年报:不能把暗访也扣上钓鱼执法的帽子2009-11-17 |
“养鱼执法”,比钓鱼执法更可怕2010-11-09 |
发放困难补贴体现恤民情怀2011-01-25 |
网声2012-04-09 |
网声2012-05-09 |
快评论2012-08-24 |
声音·法治2013-01-29 |
邓海建:拼车合法梗在“利”字上2013-07-01 |
陆文江:以契约精神铺筑拼车之路2014-01-02 |
邓海建:慎将互联网“专车”拉入黑名单2015-01-08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