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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沉沦——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罪案启示录
新华网上海12月24日电 他曾经写出“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即使新闻死了,也会留下圣徒无数”等经典语句,曾经被一代中国媒体人奉为心目中的偶像之一……然而,他却跌入犯罪的泥淖,从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掌舵人变成被告人,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12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庭对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单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948.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8.5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544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至5443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原总裁沈颢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人分别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沈颢等绝大多数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前的庭审中,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沈颢始终攥着一叠纸——这是一份悔过书。在最后陈述阶段,沈颢面对法庭,整整念了13分钟,几度哽咽并深深鞠躬致歉,当庭认罪悔罪。
从媒体人到经营者,采编营销“防火墙”逐步坍塌
“我先表三个态,第一,对公诉人起诉单位犯罪的事实、证据、罪名我没有异议;第二,单位犯罪,我作为公司总裁,负有领导责任,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我向因单位犯罪而受害的企业赔礼道歉。”沈颢在庭上如是说。
此案涉及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等3家媒体,上海二十一世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广告、运营公司,以及30名相关人员。除了公司总裁沈颢、副总裁陈东阳之外,还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刘晖,21世纪网总裁、《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刘冬,21世纪网总编辑周斌、21世纪网总经理寇玉清、21世纪网副总经理莫宝泉,《理财周报》发行人夏日、总经理梅波、主编罗光辉等人。
2014年9月案发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以其在财经新闻领域的巨大影响力,在业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创业历程亦曾为人称道。
2001年1月,《21世纪经济报道》创办发行,这是一份“承载着新闻理想与抱负”的报纸,主要创办者为沈颢、陈东阳等人。当时年仅30岁的沈颢,此前是《南方周末》报社新闻部主任。“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一张纸很小,但一张报纸很大;个人很渺小,但一个媒体人使命神圣。”这些激扬的文字都出自沈颢之手。
“我一直在坚持一种正义、爱心、良知的新闻价值观,也只有在这样一种价值观的引导下才能去为公众利益去服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坚持得很好。”沈颢说。
在这种理念的引领下,《21世纪经济报道》迅速发展。2007年,沈颢带领团队开疆拓土,创办《理财周报》,21世纪商业评论、商务旅行等杂志也相继出刊,形成著名的21世纪报系。沈颢因业绩突出,被擢升为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总裁,掌控21世纪报系的全面业务。
作为财经类首屈一指的媒体,21世纪报系对某家企业一旦发出负面报道,负面影响显而易见,被报道企业往往找上门来,希望能够通过所谓“合作”息事宁人、挽回负面影响。在报纸创办之初,对这样的合作,沈颢等人是刻意回避的。为保证新闻报道的独立和公正,报社曾立下规矩,在采编部门和广告部门之间设立一道“防火墙”。
“就是采编人员不能去谈广告,经营人员不能在采编岗位上兼职、任职。”陈东阳说。
然而,当纯粹的媒体人转型为媒体经营管理者,要靠新闻挣钱逐利的时候,一种无形压力随之而来,铁规开始松动。
“21世纪当时想上市,要求财务指标每年都有一个递增,我们编委会的成员经常私下讨论这个事情,当时其实很惊诧,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变化。”刘冬说,可能是这种压力,带来了每年经营要有20%增长的硬指标。
采编人员发现,在稿件的签发流程中,有时会出现一张撤稿单,要求撤稿的是广告部门,涉及的稿件往往都是某些企业的负面报道。
“广告部门根据客户要求,把相关诉求提交到采编部门,要求删除负面报道或者不跟踪报道。”办案人员指出,“其实质就是通过运营部门影响采编部门,把企业的经营活动优先于采编部门。”
此类撤稿单出现得越来越频繁,采编部门不得不执行,因为撤稿指示来自21世纪报系的最高层。沈颢等人通过总裁会议纪要,确立了广告、运营公司与采编部门积极配合、以解决删稿时效性和有效性问题的经营原则和合作模式;还要求采编部门负责人在广告部门与客户洽谈时,一同出面配合,促使客户相信广告部门有左右舆论监督的渠道。
同时,沈颢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企业“合作”,收取“广告费”。其中,明确要求跟IPO企业合作的数量要达到当年IPO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对此,沈颢自己也承认,“如果按照合法的经营方式,是不可能达到这么高的。我定下如此高的比例,其实是鼓励、逼迫他们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敲诈企业钱财。”
2011年,原本只是转载《21世纪经济报道》的21世纪网独立运营,刘冬被任命为负责人。沈颢对他的要求很直接:紧盯IPO企业,一定要完成IPO客户合作指标。
“当时沈颢对我们说,准备上市的公司都会投这样一笔钱,他测算一年这方面的整个盘子是10个亿,全国有多少媒体,我们作为这里面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应该占多少份额?”刘冬说。
按照考核办法,营收完成情况与管理层个人收入直接挂钩。2012年,由于没有完成指标,刘冬没有拿到足额的80万元年薪;2013年,完成情况仍不理想。2014年年初开会时,沈颢向刘冬、周斌、莫宝泉等人放出狠话,“完不成可以换人”。
在这样的经营思路下,21世纪网对IPO企业进行“正反手”操作:对于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如果愿意和自己签广告合同,就在其上市的关键期保持静默;而对于没有签约的上市企业,则刊发负面报道。
刘冬也清楚,那些被负面报道的企业,实际上并不需要在21世纪网等媒体投放广告。“所谓广告费,不过是企业为息事宁人被迫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保护费’或者‘拜山头’。”
作为新闻人转型过来的刘冬,起初并不认同这种做法,由此受到沈颢的公开批评。“让我在编委会上做了我生平第一次检讨,就是要服从大局、服从领导。”
对于《理财周报》,沈颢也制订了类似考核指标且逐年递增,如果完不成,其负责人就会受到降薪甚至降职的处罚。
此外,在删稿遇到阻力时,沈颢对拒不执行删稿指令的主编进行调离;在采编、经营部门因利益冲突时,通过提高采编部门收入,保证其按要求撰写并删除相关负面报道。
在此期间,北京某知名新闻网站涉嫌敲诈事件发生,下属对这一经营模式提出质疑,沈颢仍旧要求奉行有偿不闻的经营策略,继续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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