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前:登报骂法院有违法治理念
分享到: | 更多 |
东莞市寮步镇政府日前在当地报纸刊登声明,称当地法院一宗涉及案件执行的土地及其建筑物拍卖行为“罔顾事实,罔顾该镇异议”,并称法院若一意孤行,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就意味着具有强制执行性,即便诉讼中的当事人有异议,也应当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来表达诉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是一条起码的法治常识。而寮步镇政府的行为,无疑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公权不能任性而为。毫无疑问,各级党政机关应该做守法、敬法、畏法的示范。然而,从寮步镇政府这则声明中,人们看到的却是一副“镇霸”的姿态,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背道而驰,也反映出少数地方党政机关干部法治观念的缺失。
归根结底,霸气背后还是“权力任性”。少数地方政府和干部习惯了对法律“指手画脚”,一旦被拒绝就认为法院“不听招呼”。正是在这种错误认知下,才会闹出上面的荒诞戏码。
细细探究,当地镇政府为何跳出来对法院判决说三道四?原来被执行人是镇属企业。无独有偶,这种地方党政机关跳出来“护短”干预司法的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加剧法院判决“执行难”。
近年来,最高法出台多项规定,以破解执行难题。法治之要义在于执行。不让权力越界干预法院判决的执行,才能树立全社会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新华社广州12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叶前、毛一竹
编辑:丁斌斌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