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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脏了,过几天再洗;剐蹭后车漆脱落了,有空再去补……这些情况以后在南京可能就属于违规行为。近日,南京市拟对《市容规定》做出修改。其中,增加了新的规定:如果你驾驶的爱车因为车身有明显污迹、泥土,或者车漆脱落破损,擅自发布车身广告,可能面临最高2000元的罚款,雨雪气候除外。(11月28日央广网)
对于爱洁净的人,人们是尊重的。对于有洁癖的人,那给人的感觉就是拒人千里之外了。耳听的真实事例,某人洁癖,到什么程度呢?家里来客走了之后,坐过的沙发垫要清洗,用过的物品要全部消费,甚至连走过的地方,也要挨着消毒。可想而知的是,大家再也不敢去这家做客了,哪怕再是盛情。
城市是我家,人人都爱她。洁净的城市,自然让人赏心悦目,也需要人人爱护。但是,倘若一个城市患上洁癖呢,那恐怕就不是幸福,而遭罪了。南京市的规定,无疑就是患上了城市洁癖症。
保持车辆整治,几乎是每一个车主的心愿,毕竟,这是自己移动的家。但是,倘若车身有明显污迹,就要罚款,而且是2000大元,你能接受吗?我是坚决说“NO”的!第一,是否明显,标准不好界定,完全是一种主观感受。如执法人员有洁癖,恐怕99%的车辆都属于待罚之列。其二,车辆是否洁净,还与周围的环境有关,倘若城市道路改造不断、小街小巷并不完全整洁,那污迹是很容易上车身的。其三,这极容易导致公权力滥用。正如有网友所说,“如果一个人穿的衣服那不太干净的话,你还能去硬性规定,要求他把衣服也给洗干净吗?”更进一步,是否也应该规定,每个市民出门上街,必须先洗一次脸和头呢?否则也会影响市容整洁的!
车辆剐蹭后,车漆脱落了,碍眼的,不用谁催,车主自己就会去维修。倘若是小小遗憾,想来攒着的人多,一起维修,不仅省事,也省钱!毕竟,谁都不是百八十万的主儿,在用车费用高涨的今天,能省一点儿还是要省的!平头百姓的心理,大抵如此。现在,却因为担心被罚,要天天洗车,要赶趟似的去维修,莫不是在为洗车行、维修厂创造商机?
城市洁净,人人有责。希望城市洁净,也是大家共同的心愿。但是,城市如同人一样,人人要做绅士,个个要穿拖地裙,那不仅是习惯问题,更是财富问题。即便可以装模作样的做绅士、穿拖地裙,那总还得走在地毯上,请问:城市,你铺好地毯了吗?你给了每一个市民,做绅士、穿拖地裙的能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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