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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京东官方通过京东黑板报发布消息,宣布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商市场秩序。京东称,阿里巴巴向商家传递的信息是: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这些行为妨碍正常市场竞争,更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11月4日中国经济网)
电子商务经济是近几年来快速兴起的一块巨大的经济蛋糕,“双十一”更是电商市场中的一次购物狂欢和高潮旺季。有经济活动,就有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正当的竞争是好事,因为它可以破除垄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京东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不见得是坏事,我们应当乐见。此次“京巴举报风波“的看点,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观察:
一是看工商总局能否“依法行政”,高效作为。京东11月3日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商秩序,事实真相如何,我们现在不宜妄下断言,但是距“双十一”只有五个工作日,工商总局能否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上,迅速介入调查,给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结论和公正的处理办法,为电商秩序确立能促进其健康发展的规矩,是摆在工商总局面前的一个棘手难题,但同时也是展现出工商执法人员文明高效作风的绝好时机。
二是看双方能否形成“双赢”的和谐竞争关系。众所周知,在电商市场,阿里巴巴起步早,拥有很多成功的经营模式,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可谓电商领域的“龙头老大”;而京东虽然是后起之秀,但近几年的发展势头也很迅猛。竞争是必要的,但是竞争必须合法、合理,“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拚得是自身的实力,而不是你死我活、相互诋毁的恶意竞争关系。我们注意到,在京东实名举报后,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表示这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双方打起了口水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我们以前就注意到了双方早有口舌之争的嫌隙。做为电商领域的两大巨头,能否为其他商家树立起文明的竞争形象,既是京东和阿里巴巴自身需要突破的经营观念瓶颈,也是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要求,更是为双方今后能否实现共赢发展良性竞争开个好头。
三是看电商市场中秩序是否能与时俱进实现规范化管理。本次举报的焦点,是京东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对于已经和其他平台达成合作意向的,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则会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进行处罚或制裁。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新事物新现象,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当有与经营实体沟通听取意见的向下渠道,有快速反应的工作作风。是未雨绸缪还是当事后诸葛亮,考验的是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能力。工商等部门如何关注并及时制定和完善电商市场的经营秩序,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也是我们的看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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