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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巴中市通江县公布的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引发网友热议。该《通知》除了对公职人员办酒席进行规范外,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只允许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酒席。其中办寿宴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除上述三类外,诸如升学、满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席。(8月6日四川新闻网)
有道是,“一石击起千层浪”。近来,通江县的《规定》无疑是把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礼尚往来、人情关系是维护社会关系的重要方式,更何况作为文明古国的我们传统由来已久,且不说是弘扬传统文化,至少也是尊重自古以来的思维方式,若要转变,岂非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事情。出台规定遏止操办酒宴歪风并无不妥,却必须合乎情理、顺乎民意。那么,寿宴“新规”缘何仅是“看上去很美”?亟待反思。
8月4日晚,通江县委办、政府办特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说明。称近期各乡镇和城区酒席泛滥,不堪重负却又束手无策。为杜绝不正之风,2014年,通江县空山乡引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让酒宴操办合情、合理、合规,各村(社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了规范酒宴操办的类型、范围、规模等,各村(社区)相继成立“红白理事会”,对操办酒宴进行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根据“新浪调查”《怎么看祝寿起步价是70岁》的调查结果来看:认为“荒唐!办酒席是个人的权利”的有593票,占57.7%;认为“礼节太多,支持规定”的有435票,占42.3%。相差158票,百分比相差15.4,两者相差不大,几乎可以算作是对半开。虽然这项调查只是针对《通知》中的其中一项内容,但也可以看到至少有一半的网友认为这项规定是可以被认可的。可见,通过政府下发《通知》的方式促进风俗习惯的转变,虽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研究,但未尝不可一试。
曾有农民工笑谈,一年在外辛苦赚来的钱,不够“吃酒”。大摆筵席,助长了奢靡浪费之风,政府部门加以正确引导,实属必要。然而,老人年满70周岁及以上才能每隔十年办一次寿酒……这样的规定,如若单方行政命令式地推进,而不辅之以村规民约来引导,必然会迎来嘘声一片。事实证明,即便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约束社会风气,也要注意“姿态”和“尺度”问题,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
解决问题之道,不仅仅只有“政府管起来”这一种。碰上任何问题都要“管起来”,结果很可能是越俎代庖,费力不讨好。事实上,移风易俗决非只有“禁”和“罚”一条路。前不久还有消息说,天津某地居民如果丧事从简,政府将给予资金奖励。这是不是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呢?毋庸置疑,唯有找到了方法、掌握了尺度、划清了边界,政府、社会与公众才能各安其位,在相互促进中共同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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