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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喻:治违建,干部带头才能服众
//m.auribault.com2014-08-11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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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要带头”,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生动。党员干部全方位作示范作表率,才能立信于社会,取信于群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

  拆除违法建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怎么带头?不是空喊口号。如果不带头,甚至硬“顶”着不拆,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将会介入,轻则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重则进行组织处理,甚至给予纪律处分。近日,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八个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 《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追究的主体就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该《办法》可谓治理违法建筑“顽症”的一剂良药。

  称之为“良药”,因为《办法》瞄准了顽症的“病灶”。搭建违法建筑之风愈演愈烈,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参与其中。虽然有“违法”二字,但不少人心无畏惧,认为法不责众,你搭我也搭。工作人员欲上门拆违,有时会被告之,“这家人家有背景”。啥背景?可能是领导干部,或是他们的亲戚朋友。有的党员干部自己不搭建违法建筑,但会通过各种关系为亲戚朋友求情,“那么多违法建筑,不一定先从这一户下手,放一放再说吧”。于是,相关部门就以“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还在走程序”等为由,放任不管。“有背景”的可以放一放不拆,普通百姓怎会服气,拆违工作又怎能切实推进?

  事实上,在该《办法》出台之前,本市一些区县、街镇已经下发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收获了良好的效果。据一些拆违办负责人反映,遇上不肯合作的公职人员,拆违办寄一份公函到他的单位,就肯合作了。掂量一下:拆了违法建筑,会让自己经济利益受损;而违建之事闹到单位,自己颜面上挂不住,可能还会影响现在的“饭碗”和日后晋升,这个问题就严重了。两相比较,还是配合拆了吧。周围百姓也都看在眼里,“这家人家是区里、镇里的干部,违法建筑说拆就拆了,说明是动真格了”。形成了这样一种氛围,拆违有可能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我们常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要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党员干部要先不做,这是一条底线。据此《办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能搭建新的违法建筑,家里有存量违法建筑的,也要带头拆除。除此之外,在“底线”之上,广大党员干部还应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建行为。

  党员干部带头拆违这剂“良药”,不仅有助于治理违建顽症,也有助于让党员干部自己“照镜子”、“治治病”。“四风”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党员干部的工作中,也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违建也是一面“镜子”。党员干部自己家中是否有违建,明知是违建为何还会搭建,是哪种不良风气在作祟?在全社会大力整治违建过程中,党员干部能否知错就改,带头配合拆违,而不是在旁“观望”,心存侥幸?作为地方的一把手,或是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否善于想办法、勇于啃“硬骨头”,把地区内违建顽症治理好?这些问题也都应该纳入自查自纠和积极整改的范围,并且接受上级部门的考评和广大群众监督。

  “党员干部要带头”,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生动。党员干部全方位作示范作表率,才能立信于社会,取信于群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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