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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护眼神药还是安慰剂,应有明确说法
邓海建
//m.auribault.com 2017-12-08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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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眼病致盲的原因中,白内障高居首位。随着老龄化加剧,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个病症的用药上更科学规范,其社会危害不难想见。

  据12月6日《新京报》报道,近日,一篇名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经“丁香医生”(医学网站)发布后,引发全国热议。文章列举国内多位眼科医生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功效。

  双方的争议点是:不少眼科专家实名佐证,该“神药”不仅无助于白内障,而且让很多老人延误了治疗。同时称,目前临床上有包括中药在内的十余种抗白内障药物在使用,但其疗效均不十分确切。而莎普爱思公告辩称,其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且1998年17家医院进行了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其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

  面对这种真伪科学之争,吃瓜群众比较蒙圈。但有两个问题耐人寻味:第一,眼科专家认为,过去囿于技术的限制,有的临床试验做得不好,而“这个药是在国家严格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之前上市的”。既然企业对自家产品笃信有加,那就拿出来做试验好了,药在、病人在、医疗机构在,何苦死守20年前的数据“闹误会”?

  第二,莎普爱思公告数据显示,其2014年至2017年前9个月对应的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2.2亿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27%、26%、26.84%、31.87%。而同行业一些药业公司历年广告费用占比均未超过20%。这说明莎普爱思是很重视自己的“羽毛”的。既然如此,何以放任一些眼科专家“诋毁”其产品而只是“一纸公告”了事?须知,这已经是涉及真假是非的大问题,对市场营销也将产生巨大影响,为何不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至少宣称“保留追究起诉的权利”?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说明书显示:其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在卡通版广告中,“早期老年性”五个字采用的是竖排、比“白内障”三个字更小的字体,出现时长仅1秒左右,而且没有同时出现在广告音频里。这样的广告是在考验老年人的眼力吗?

  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统计,我国60岁~89岁人群中白内障发病率是80%,而90岁以上人群白内障发病率达到90%以上。照此推算,我国白内障患者人数可能过亿。更严重的是,中国眼病致盲的原因中,白内障高居首位。随着老龄化加剧,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个病症的用药上更科学规范,其社会危害不难想见。

  眼科医生倒是经常开玩笑,说如果能研发出治疗白内障的药,没准儿能拿个诺贝尔奖。眼下而言,食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是该对医生们的实名举报给出权威说法了:既不能玷污了企业的清白,也别遗忘了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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