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校园贷不能扮演“美女蛇”,一切以挑逗或蛊惑为手段的校园贷,起码是悖逆商业伦理的。
据9月13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继重庆、广西和深圳陆续出台针对校园贷监管政策后,上周,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关于校园贷的“八项不得”。其中包括网贷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不得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学校开展推销或代理活动;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等。
2016年上半年,与爆发式增长的校园贷生意相匹配的,是“跳楼自杀”“裸条借贷”等负面新闻。借钱的、催债的……一幕幕大戏在校园与借贷公司之间上演。最后,舆论声压之下——8月24日,银监会就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明确提出,目前对校园网贷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
大势已定之后,属地管理的紧箍咒一声声念起。重庆、广西、深圳、广州、上海等地纷纷出台规定,校园贷任性妄为的历史,基本快要画上句号了。
借贷消费自然不是洪水猛兽,大学生作为成年公民,亦有合法的消费自由。不过,下面两组数据还是值得警惕:一是据统计,201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有3000万左右,这个群体有超过80%的人资金短缺,估算消费信贷市场超过4000亿元。二是某金融公司此前发布的《2015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显示,30家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中,七成费率不明确或者标示不清,逾期不还后,不同平台逾期费相差10倍。黑公司、诱导消费、格式陷阱……当无序的校园贷市场呼风唤雨的时候,阅历尚浅、自制力弱的大学生们,难免会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有人说,禁得了欲望,禁不了需求。这话当然有道理,校园贷领域的问题,比如一些违法事件,显然不该让金融模式背黑锅。一刀切地禁绝校园贷,既不利于学生成长,亦悖逆市场规律。不过,此起彼伏的失范行为,起码传递了一个共识:校园贷当与高校保持安全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有两层含义:第一,校园贷可以“卖苹果”,但不能扮演“美女蛇”。一切以挑逗或蛊惑为手段的校园贷,起码是悖逆商业伦理的。第二,校园贷乱象中,即便是合规公司,不少也是违规操作,审核形同虚设、监管牛栏看猫,更别谈不少公司涉嫌高利贷式经营。如果不能及时“清理门户”,校园贷求生的呼声恐怕就谈不上理直气壮。
发学生的财,是门生意,但怎么去发财,显然不该僭越法理与情理。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