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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才能善于用法,唯有每一位公职人员对法治笃信不疑,谨慎用权,才能预防类似的恶性事件。要知道,棍棒之下,无论如何都打不出一个人人向善的和谐社会。
据《法制日报》5月3日报道,4月30日,在网络上出现一段视频,有关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拆除违章建筑的现场,视频显示:多名男子手持木棍、警棍和防卫盾牌,殴打坐在地上的妇女和儿童。海口市委当晚召开会议,要求市区领导道歉并看望受伤群众和家人,对事实进行调查,依法严肃处理。海口市公安部门已治安拘留7名参与殴打群众者,秀英区区长5月1日引咎辞职,另有3人被问责。
近年来,暴力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对于此类敏感事件的处理,有关方面有不少反思,公众和专家也提出很多建议,应该说经验和教训已经很“丰富”,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在拆除违章建筑时犯下“低级错误”,海口暴力拆违事件就是典型一例。尽管当地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理了涉案人员,及时辟谣,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但造成的社会后果依然很严重。
对于因拆除违章建筑引发的敏感事件,总有公众熟悉的“桥段”——一开始说服教育当事人自动拆除;在劝说无效、个别“业主”漫天要价的背景下,选择强制拆违;强制拆违过程中,出现暴力抗拒行为,合法拆违失控,变成“以暴制暴”……在类似的事件中,本来一件普通的行政执法行为,脱离了正常的轨道,合法行政行为反转成违法违规行为,公权力行使超越了法律轨道,最终结果是“业主”、政府部门都成了输家。其中,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对于敏感事件没有依法合规谨慎处理,滥用公权力,对公民权利和法律缺乏敬畏感,是主要原因。
越是热点敏感事件越要依法合规谨慎处理,切忌“以暴制暴”。拆除违章建筑要对当事人耐心劝说,不要动辄激化矛盾,有些部门及人员并不是不知道这样的准则,甚至口头上也说得头头是道,实际操作中却火气十足,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并没有将法律意识真正入脑入心。既然一些官员对滥用公权力不在意,那么对其严肃问责就绝不能含糊。
拆除违章建筑,不管有怎样的法理依据,行政执法人员都不能施以暴力手段,这是公权力行使的底线。以违法的手段去制止违法行为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公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侵犯。公众质疑和诟病行政执法人员的“以暴制暴”,并不是出于对搭建违章建筑者的“滥同情”,而是出于对公权力行使要规范的期待。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对公权力行使的约束失之过宽、失之过松,有必要强调:拆除违章建筑不能“以暴制暴”是一条“红线”,任何客观因素都不能成为滥用公权力的借口和挡箭牌。
为了遏制拆违事件中的“以暴制暴”,相关部门在严肃问责、强化个案追究的同时,有必要反思更深层的问题。比如,为何一些违章建筑能够顺利建成甚至长时间存在?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是否尽责?地方政府在预防违建方面是否做得足够到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违的难题就难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前。
知法、守法,才能善于用法,唯有每一位公职人员对法治笃信不疑,谨慎用权,才能预防类似的恶性事件。要知道,棍棒之下,无论如何都打不出一个人人向善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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